初审编辑:张相萍
责任编辑:李波
大众网记者 张相萍 通讯员 王锦升 烟台报道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驾车上路的底线,酒与“驾”不可兼得,端起杯中酒,本该放下车钥匙,但仍有些司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最终只能自食苦果。
12月24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莱山大队民警在烟台收费站开展执勤执法,20时30分许,一辆黑色小型轿车驶入收费站,在进行检查时,驾驶员张某有意躲避民警,民警立即引导驾驶员熄火下车接受检查,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3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张某带至医院抽血化验。
经了解,张某当晚在牟平区与朋友聚餐时喝了不少酒,小酌几杯也乃人之常情,但却心存侥幸,觉得高速公路没有交警查车,喝完酒后选择独自开车想去往青岛,不料刚到收费站口就被交警查获。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初审编辑:张相萍
责任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