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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宋丽梅 通讯员 王晨 烟台报道
为创造良好口岸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负担,杜绝口岸乱收费违法行为,近日,烟台市莱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经营范围中涉及代理报关、报检配套口岸收费的共20余家企业逐一排查并进行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在专项检查中,莱山区市场监管局发现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2起,已责令改正。
莱山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口岸收费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规〔2019〕2号)规定执行,文件规定之外的一律不得收费。各口岸收费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进行价格、收费公示,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收费自律。
各口岸收费单位要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在收费地点显著位置集中公示收费目录。目录应包括收费主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价单位、服务内容、收费形式及依据(收费文件名称及文件号)、备注、监督举报电话等,并按照收费形式分成两类公示:第一类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第二类是企业自主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各口岸收费单位要规范、完整填写收费目录,同时要加强对收费目录的动态管理,根据政策变化和市场需求,将口岸新出现的服务项目和收费纳入收费目录,确保口岸收费目录信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
下一步,莱山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上级部署进行重点检查,并欢迎市民及各界群众通过12345投诉举报平台,提供违法线索。对不规范行为,莱山区市场监管局将从快从严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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