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莫大意!烟台高速交警查处酒驾违法行为

2022-12-14 09:25:0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相萍

民警查处违法行为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相萍 通讯员 王锦升 烟台报道

  12月9日,烟台高速交警莱山大队就查获了一起“隔夜酒”未散就驾车上路的违法行为。

  当日13时许,烟台高速交警莱山大队民警在荣乌高速莱山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在对一辆蒙L牌照的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可能存在酒驾情况,执勤民警随即对该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员冯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8mg/100ml。经了解,冯某今日驾车要去聊城,前一晚喝了不少酒,认为只要睡一觉第二天就可以驾驶车辆上路了,谁知还是因“隔夜酒”造成了酒驾。

  烟台高速交警莱山大队提醒:法律对醉酒驾车的认定并非以喝酒与驾车的间隔时间为依据,也不以驾驶人自身感觉是否酒醒为判断标准,而是以驾驶人血液中含有的酒精含量为认定标准。根据法律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为醉酒驾车。因此,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不论距离饮酒时间多长,也不论驾驶人是否清醒,均属于酒驾。生活中,由于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饮酒量、酒水种类等不同,体内酒精分解代谢的时间也各不相同,有的人就算是过了一整天酒精也没有完全代谢,仍会影响驾驶员的精神状态,这时如果驾驶车辆危险系数就会很高,因此“隔夜酒驾”的危害不容忽视,一定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初审编辑:魏站群

责任编辑:冯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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