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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姜俊宏 通讯员 高雅 黄笑媛 烟台报道
2020年秋天,惠某(日照户籍)陆续多次购买杨某(海阳户籍)的苹果,总计价值约110万元。期间,惠某仅向杨某支付了30多万元的苹果价款,并于2020年10月至11月期间先后向杨某出具两张欠条,且其中一张欠条明确约定了逾期利息,但剩余款项惠某迟迟未能付清。由于杨某出售给惠某的苹果收购于本村100余户果农,导致这100余户果农的苹果款也未能得到清偿。为此,杨某于2021年7月份向海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惠某偿还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计810694元。海阳市人民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于2021年8月判决被告惠某支付原告杨某相应款项及利息810694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惠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杨某便向海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海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团队曾在2022年掌握相关线索后赴日照对被执行人惠某采取司法拘留,并查封其名下的三份保单和轿车一辆,之后将保单提现1.3万余元给付申请执行人杨某。由于其中的部分果农出现罹患重大疾病急需医药费救治、子女开学需缴纳的学费还未凑齐等情况,剩余苹果价款长时间被拖欠,导致杨某和部分果农情绪激动。
执行现场
针对案件特殊情况,海阳市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指示执行局立即研究执行方案,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局决定采取“强制震慑、达成和解”的执行方案,以拘传、拟拘留、扣押车辆、查封房产等强制手段,给被执行人形成强制威慑,以达成执行和解,从根本上解决该执行案件。
2023年8月17日下午,海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石刚带领干警赵航兵、王森、修鹏勇赴日照执行,2023年8月18日凌晨3:30分,全体人员到达被执行人惠某家门口蹲守,6:30分左右在被执行人惠某外出时对其进行拘传。期间被执行人家属曾多次阻挠,但通过现场对其释明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家属放弃了阻挠。在被执行人被拘传到指定地点后,执行干警立即对其进行询问调查,并释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场同意先给付现金两万元,剩余案款分期分批履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案件圆满解决。
执行工作是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的“最后一公里”,是避免胜诉当事人拿到“法律白条”的最后保障,是当事人对法院形象评价的重要窗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一环。海阳市人民法院以省涉法涉诉信访化解攻坚专项行动为契机,不遗余力跨市追踪被执行人,是落实司法为民总要求的工作实践,也表明了打击老赖、强制执行的态度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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