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落实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

2023-02-21 10:57:3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栾雨文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尹钰婷 通讯员 刘璐 烟台报道

  2023年2月10日,烟台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受理了首个引入遗产管理人的非公证继承业务。这标志着《关于开展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高新区成功落实,也是高新区非公证继承登记创新改革工作的标志。

登记现场

  近日,王先生一行人来到高新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咨询相关事宜,经了解,王先生的妻子孙女士突然离世,其二人名下有一套坐落于高新区的房产,因孙女士生前未立遗嘱,也未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关系和公证手续相对复杂。工作人员便向王先生推荐了遗产管理人协助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业务,并一次性告知了相关办理流程和需要提供的材料。经过沟通商议,王先生的儿子被推选为房产的遗产管理人,大约30分钟业务就受理完毕。根据《通知》要求,工作人员在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1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即可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2023年2月10日,四人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再次来到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经过现场录音录像,签署遗产管理人声明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不动产继承询问笔录及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和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当场发放了载有王先生和其儿子按份共有的全新不动产权证书。

  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是一项创新性的改革举措。此项举措是高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新亮点,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从原先的60日公示期提速到了15个工作日公示期,优化了以往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流程,更有助于强化遗产管理人依法履职尽责,减少办事成本和民事纠纷,有效避免诉讼风险隐患,实现遗产公平分配、维护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稳定。

  下一步,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流程,继续大力推行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非公证继承登记,为群众提供高效、便利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初审编辑:魏站群

责任编辑:冯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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