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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家属到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送锦旗
受援人家属到山东智宇律师事务所送锦旗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栾雨文 通讯员 王佳佳 烟台报道
“太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帮我们打赢官司拿到补偿,让我们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近日,受援人王女士的家属特意来到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山东智宇律师事务所,分别送上了“情系百姓 人民公仆”“人民的好律师 百姓的贴心人”的锦旗,对中心和律师为其解决法律难题表示由衷的感谢。
2021年1月31日,王大姐下班途中所乘坐的公交车在拐弯处被小轿车抢道,不得已急刹车,导致王大姐在公交车上摔伤,伤后王大姐被送往医院治疗,住院103天,花费医疗费2.6万元,王大姐的丈夫与儿子也要轮流在医院陪护。这场意外,让整个家庭陷入了困境,在多次与小轿车司机和公交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王大姐及家人找到了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提供法律援助。
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案情后,经审查,认为王大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即受理其援助申请,并指派了山东智宇律师事务所的张永正律师承办此案。张律师接到指派通知后及时介入,当天便与王大姐的丈夫约见,了解事情始末,在仔细推敲案情和收集证据材料后,张律师联系了保险公司和小轿车司机,提供了相关证据和赔偿明细,但由于保险公司给出的部分项目赔偿费用过低,沟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在与对方沟通失败后,张律师与当事人商量决定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便迅速准备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张律师又与承办法官联系,告知王大姐家庭十分困难,请求法院为其开辟绿色通道。2022年8月17日,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该案。庭审中,起初保险公司对我方主张的各项费用略高于正常水平质疑,张律师据理力争,详细陈述和说明了王大姐目前的身体和精神状态,以及造成目前状态的原因,并且因王大姐家庭情况,没有申请鉴定的能力,对方代理人对此也不再有异议,后经主审法官裁量,当庭予以判决,支持了当事人的诉求。仅在判决两天后,保险公司便将扣除垫付医疗费后的赔偿款67296.77元如数打入王大姐账户中,王大姐的各项开支得到了保障,病情也在慢慢恢复当中。
受援人赠送的锦旗不仅承载着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同时也是一种无形的鞭策。下一步,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立足法律援助职能,坚持践行服务困难群众工作宗旨,不断加大对困难群众援助力度,彰显法治温度,全力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让老百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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