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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尹钰婷 烟台报道
为进一步扎实做好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烟台高新区城镇燃气指挥部对燃气企业开展燃气安全生产督导工作,强调要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本次检查按照“各燃气企业的燃气设施是否标有安全警示标志、消防器材设施是否规范、专业工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是否制定燃气事故应急方案”等内容进行了专项检查,并要求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建立自有产权钢瓶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燃气钢瓶企业标识,做到每只钢瓶可溯源;必须与所有用户签订供气合同,建立健全供销台账,做好送气记录,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液化石油气瓶送气工必须履行入户检查职责,协助用户落实安全措施,提醒用户及时更换过期软管、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等,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烟台高新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指挥部将进一步强化监督、严格执法,对存在的隐患“零容忍”,坚决守住城镇燃气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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