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集中整治违法停放车辆的通告

2021-07-20 06:58:04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史宇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史宇 烟台报道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交通秩序,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违法停放车辆专项行动,现通告如下:

  1、广大市民应当自觉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在公共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内;

  2、设有禁停标志或未施划停车泊位的路面两侧禁止停放车辆;

  3、禁止任何车辆占用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公共广场、公共绿地、门市门前(未施划停车泊位)等公共资源停放;

  4、停放机动车时,应当按照停车泊位内的箭头指示方向有序停放;没有箭头指示方向的,车头一律向外停放。

  5、长期停用的机动车,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等公共资源停放;

  6、对违法停放车辆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采取现场取证、监控抓拍等方式固定违法证据,并依法处罚,影响交通的立即拖离现场。对妨害执行公务的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出行、规范停车,自觉摒弃陋习,争做文明市民,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 年 7 月 19 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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