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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不入账 牟平一村支书侵占公款30余万元获刑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5-08-12 16:27:00   作者:

    大众网烟台8月12日讯  村里土地的租赁款没有进入集体的账户,却被村支书装进自家腰包。近日,原昆嵛镇一村支书宫某某因侵吞村集体资金30余万元等犯罪事实,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
    宫某某原为昆嵛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2009年7、8月份,该村将一处山峦出租。在收取山峦租赁款后,宫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账不入账等手段,侵吞村集体资金共计人民币310450元。
    近日,牟平区检察院公诉科在审查宫某某职务侵占、盗窃案过程中,依法追诉其职务侵占三十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一审被法院认定,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宫玉坤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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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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