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王亮
责任编辑:李波
大众网记者 王亮 烟台报道
记者今天从烟台市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印发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确定烟台市、张家口市等25个城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0个园区为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烟台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并承担起国家交予的重要先行试点任务。
今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提出,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聚焦破解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激发地方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推进试点任务、实施重点工程、创新政策机制,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根据这一方案要求,烟台市积极对上争取纳入到首批试点中。
近年来,烟台市致力于打造双碳先行城市,大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先后荣获国务院生态文明督查激励城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中期评估优良成绩等表彰,在全省率先出台碳达峰工作方案和“双碳”资金管理办法,连续17年完成节能目标。打造了一批核能综合利用、低碳清洁供暖等典型示范应用场景,同时聚焦构建核、风、光、氢、储、LNG协同发展的新型能源体系,重点推动海阳核能供暖、中国海上风电国际母港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示范工程。数据显示,自2017-2022年,烟台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5.8%,增幅全省第一;与此同时,烟台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43%,降幅全省第一。
《通知》要求,有关试点地区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组织指导有关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各试点城市和园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碳达峰试点建设作为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抓手,统筹谋划重点任务、研究推出改革举措、扎实推进重大项目。
各试点城市和园区要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及《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要组织专业力量,对试点城市和园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
初审编辑:王亮
责任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