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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王丽 烟台报道
为建立健全烟台市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机制,高效、有序地组织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行动,最大程度地减少海上船舶事故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近日,新修订的《烟台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预案》正式印发实施。
据了解,随着烟台港港口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临港经济的发展,烟台市海域的水上作业活动日渐频繁、船舶流量持续增大,2019年发布的《烟台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预案》已不满足港航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为提升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的规范性,烟台吸收近年来发生的重大溢油处置中的经验教训,对原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新预案共分为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六个部分。其中,对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删除“溢油量不足20吨或影响轻微的海上溢油事件的应急处置,不适用本预案”,对石油勘探开发导致的溢油另行规定;调整了部分成员单位,细化应急处置工作分工,包括新增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沿海区市政府(管委)为成员单位,预案中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明确,为预案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近年来,烟台市对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工作较为重视,新预案增加了资金保障要求,确保在海上溢油事件发生时能够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应急处置工作。
烟台市修订海上溢油应急预案是适应当前港航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旨在提高烟台市应对海上溢油事件的能力,减少溢油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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