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法院人性化执行 确保为民服务实事顺利推进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5-05-07 15:51:00
大众网烟台5月5日讯(通讯员 樊有泉 赵鑫)在莱阳市蚬河公园改造工程中,莱阳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拆迁,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8天时间,6户原本在公园内租赁土地,从事经营的商户,就自觉搬离出去,确保了蚬河公园“五一”正常开门纳客,实现了司法权威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6家商户都是常年在公园内租赁场地,用于经营娱乐项目。6家商户与园林管理处签订的租赁合同显示,双方约定,合同期满后,园林管理处将视商户经营项目设施的安全、外观、位置等情况确定是否收回场地。若无其他情况,可续签合同,一签一年。就这样,6家商户通过年年续签合同的方式,一直在公园内从事经营。2013年12月30日,原来的租赁合同期满,莱阳市政府作出全面实施蚬河公园综合改造工程的决定,园林管理处也决定不再与这6家商户续签租赁合同,并要求这6家商户限期搬离。但此后,6家商户以种种理由,始终没有搬离。2014年6月,莱阳法院依法受理莱阳市园林管理处与这6家商户的租赁合同纠纷,并作出判决:要求6家商户十日内将建设在公园场地上的设施搬离,将租赁场地返还给园林管理处。
2015年4月23日,莱阳市园林管理处申请莱阳法院强制执行。接到立案后,莱阳法院的执行干警当天下午便向6家商户送达了相关的法律文书。具体负责该案的执行一庭第二天召开庭务会议,研究具体的执行方案,在外休假的刘振军庭长也放弃假期,返回法院,负责主持这次拆迁。在庭务会的最后,刘庭长作了动员讲话,他说,同志们,虽然市委给我们下达了限期拆除的任务,但是,不到万不得已,坚决不能动用强拆手段,一定要耐心做好这6户的思想工作。同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该展现司法硬度的时候,一定要绝不手软。
4月27日,执行一庭全体干警便集体进驻蚬河公园。按照事先分工,挨家挨户做工作。干警们来到年龄最大的老黄家里,与老黄拉起了家常。由于切实从拆迁户的角度考虑并提出了可行的建议,老黄终于答应了搬迁。就这样,干警们一家一户的做工作,既讲情理,也讲法理,说服商户自愿搬离。
4月30日晚7点,华灯初上,看着最后一户被顺利拆迁完毕,刘庭长才收拾好行装,准备下班。他说,蚬河公园改造工程,是今年莱阳市委、市政府落实为民服务实事的重大举措。改造完成后的莱阳蚬河公园设施将更完善、环境将更宜人,将更好的为广大市民服务。能够为这样的民生工程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是自己的职责,也是自己的荣幸。
责任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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