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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海事局"八环工作法"确保大风船舶安全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3-11-28 14:13:00

  大众网烟台11月28日讯 (通讯员 郝光亮 张兴军 记者 钟建) 27日,烟台海事局首推船舶交通管理“八环工作法”,主要包括气象跟踪、预警发布、资料搜集、分类标识、安全评估、四级监控、抽查点名、应急处置8个关键环节,以强化船舶监管,确保大风天气锚泊船安全。

  气象跟踪是及时接收专业气象预报、海浪实况速报;实时观测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气象数据、渤海海峡大风实况监测;定时协调船舶实测风速风向、海浪情况。

  预警发布要在大风来临前,及时播发海上风险预警信息,提醒船舶尽早采取防抗措施;大风影响期间,每小时至少播发1次航行安全信息,提醒锚泊船舶加强值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资料搜集重点搜集记录船舶及其代理人的手机号码,询问核实船舶载货情况。

  分类标识是对客船、危险品船、小型货船(船长小于100米)分别在船舶交通管理显示器上分类重点标识。

  安全评估重在掌握锚地通航环境,评估锚泊安全状况,合理安排、调整锚泊位置。

  四级监控是根据风力情况采取四级监控措施,对小型船舶、中型船舶及大型船舶采取针对性的监控措施。

  抽查点名是在大风期间,每班次抽查锚泊船舶值班情况及防抗措施不少于2次,每次抽查数量不少于锚泊船总量的20%。

  应急处置是当船舶发生走锚险情时,船舶交通管理值班员应立即通过甚高频或电话通知走锚船舶,要求其立即采取处置措施,主要包括开车顶风或重新抛锚,小型船舶建议抛双锚等。同时,通知其下风船舶提早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因船舶走锚漂移而引发碰撞等次生事故。

  据介绍,为强化大风天气的锚泊船监管,烟台海事局今年专门开展了《山东北部海域冬季大风天气锚泊船舶安全管理研究》,并将课题研究成果及时转化,针对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等工作实际,归纳提炼出锚泊船管理“八环工作法”,以进一步强化锚泊船监管,有效避免锚泊船险情事故。

  据了解,每年10月至次年3月间,烟台海域频繁受到较强冬季季风影响。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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