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原文:
京华时报 2005年11月17日报道:“超级女声” “女子乐坊” 被用作性用品名昨天,在第三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博览会上,以“超级女声”、“女子乐坊”为名的口交套引来关注。
超级女声和女子十二乐坊所属公司均表示感情上不能接受。
事件
以“超级女声”命名性用品
昨天,在北京农展馆新馆开展的第三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博览会上,以“超级女声”、“女子乐坊”为名称的口交套出现在展台。
记者在桂林乳胶厂所设的高邦品牌展区里看到,粉红色舞台的幕布上,画着一个卷发卡通女子拿着话筒高歌,右下方写着“超级女声口交套”。
该展台所展示的口交套的盒子上,印有粉红色的“超级女声”四个字,另有口交套外包装名“女子乐坊”。
桂林乳胶厂厂长陶然说,口交套是高邦推出的新产品。目前这两个品牌并没有上市,只是在展会上展出样品,估计展会之后就能上市了。
厂商
借超女和女子乐坊名气
对于为什么用“超级女声”、“女子乐坊”作为口交套名称,桂林乳胶厂厂长陶然解释说,超女拿话筒的形象及乐坊女子吹箫的形象与该产品所针对的性行为形象相近,另外也因为目前超级女声等名气很大。
陶然表示,他不担心这两个名称会带来异议。他说,此前他们已查询过工商部门,获知目前在安全套领域内,这两个名称还没有人申请注册商标。
陶然说,他们已提出了注册商标的申请,并已通过广西工商局的审核,目前正在等待国家工商总局的批准。
超女和乐坊
在感情上难以接受
当知道“超级女声”和“女子乐坊”被用于性用品名称时,超女所属的天娱传媒董事长王鹏和女子十二乐坊的掌门王晓京无不感到既可气又可笑。
王鹏无奈表示:“你拿它还真是没辙。当初我们在注册‘超级女声’这个商标时,申请的使用范围不包含计生用品,谁会往这个方面想啊?”尽管如此,他说天娱传媒“肯定得干点什么”。“我会咨询一下律师,这种行为实在让人在感情上难以接受。”此外,负责天娱宣传工作的胡英鸫表示会安排调查,“如果在字体和标志方面存在抄袭,我们一定会立即采取法律行动。”
女子十二乐坊的掌门王晓京一听到有产品取名“女子乐坊”,当即说:“这也太恶心了吧!”他表示,一定会寻求政府部门对厂家干预,并希望舆论能够对这种行为进行谴责。
律师观点:
1、厂家行为并不构成侵权
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未注册的商标也可使用,但是不受法律的保护。目前,我国商标审批从申请到注册成功,需要至少一年半的时间,当多家企业申请同一商标时,根据“注册在先”的原则确定商标归属权。如果安全套产品领域尚没有注册“超级女声”的商标,那么,桂林乳胶厂不但未侵权,还可能因申请注册在先而获得该商标。
2、商标注册不可有悖于“公序良俗”。
从目前的情况看,桂林乳胶厂的商标使用行为未对他人构成侵权,也符合商标法中有关商标申请注册的相关程序,但是,此行为有悖于“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因此,笔者认为,使用“超级女声”等作为性产品名称,会使得消费者将该产品及其使用行为与超女等产生联想,违背了社会公德,不符合我国的善良风俗。 周先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