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无证骑摩托撞人逃逸 莱州一男子被判刑
来源:大众网莱州频道 编辑: 2018-08-26 14:07:00
大众网莱州8月26日讯 (通讯员 辛青 记者 徐雨梅) 2018年3月30日晚上7点,刚喝完酒的孙某某醉醺醺地骑着一辆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着莱州市鼓楼街由北向南行驶,行至一处电线杆附近,迎面驶来一辆无牌号电动三轮车,两车躲闪不及,撞了个正着,造成两车损坏,孙某某和电动三轮车主方某某均有不同程度受伤。
本就醉醺醺的孙某某,见撞了人,惊慌失措,赶紧骑车逃离现场,后被抓获。经调查,孙某某没有摩托车驾驶资格,根据抽取血样鉴定,案发当日孙某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47mg/100ml血液。莱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孙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2018年4月17日,孙某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交通肇事逃逸,被莱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同年4月26日,莱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莱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莱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危险驾驶罪。孙某某无驾驶资格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主要责任,肇事后逃逸,酌情从重处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孙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责任编辑:徐雨梅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