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三个规定”廉政警示教育

2020-01-17 16:35: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活动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烟台1月17日讯 (通讯员 杜潇 记者 孙国栋) 近日,莱州市人民检察院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会上,机关党支部书记进一步领学《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及最高检有关实施办法,对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了专题辅导,并对落实该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要强化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机关各部门要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学习,在深入学习中,明法纪要求,知行为边线,在自我对照中,纠正行为失范,守行为底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该做的不做,不该说的不说,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折不扣地落实“三个规定”具体要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制度执行。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政治责任,将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与落实“两项工作”有机结合,抓在手上,抓在日常。

  要加强监督,严格责任追究。政治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将“三个规定”与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的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推进“三个规定”落地生根。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宋嘉林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