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姚辉
责任编辑:李波
一、主办单位
烟台市体育局 烟台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烟台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
艺合拳(山东)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3年8月8日-8月10日
比赛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北马路135号二楼艺合拳(山东)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队伍:团体会员、市、区、县跆拳道协会、学校、道馆、俱乐部;
(二)参赛运动员持有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身体有先天疾病及隐患者不得参赛(由于个人隐瞒情况参赛,出现任何问题由参赛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六、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项目设置:
1.品势比赛(个人、混双)
2.竞技比赛(个人)
(二)比赛组别和内容:
1.幼儿A组:2018年及以后出生者(5周岁以下);
2.幼儿B组:2016年-2017年出生者(6-7 周岁);
3.儿童A组:2014年-2015年出生者(8-9 周岁);
4.儿童B组:2012年-2013年出生者(10-11周岁)
5.少儿组:2010年-2011 年出生者(12-13 周岁);
1.品势比赛
(1)个人比赛:分男、女组别
(2)混双比赛:
2.竞技比赛(组别、级别)
七、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跆协制定的最新跆拳道品势、竞技竞赛规则。
2.品势、竞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8人为一组(竞技比赛若各组各级别报名参赛人数不足 2 人时,将取消该级别,由组委会进行级别向上合并调整)本次比赛使用电子护具。
3.抽签和称重在比赛报到时进行,体重上下浮动0.5公斤,称重不合格须交纳更改级别费50元。
4.个人竞技决赛以下的竞技比赛打两回合,每回合1分30秒,局间休息30秒。
5.参赛运动员自备并须身穿中国跆拳道协会允许的品势、竞技道服参赛,品势比赛可穿着品势服及白色道服,竞技比赛需着白色道服比赛,竞技队员比赛自带护裆、护臂、护腿、护手、护齿等,组委会提供护胸、护头,电子脚套提供租赁服务。
6.教练员上场指导比赛时穿着正装或者运动服、运动鞋,不允许穿着短裤、拖鞋。
7.运动员不得穿着带印有“中国”以及国旗、国徽标识(含英文标识CHINA)字样的道服上场比赛。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及混双前8名颁发证书。
(二)设团体总分奖,前八名颁发奖杯,积分办法如下:个人项目、混双品势、团体品势比赛前8名积分依次为9、7、6、5、4、3、2、1;
(三)设“优秀组织奖”凡参赛人数超过15人可参与评选;设“最佳道馆奖”,参赛人数超过25人可参加评选;设“金牌道馆奖”,参赛人数超过35人可参加评选。
(四)设“优秀裁判员奖”,授予证书;
九、经费
1、本次全民健身运动会跆拳道项目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2、食宿安排:请各参赛队于2023年7月26日前预定房间及盒饭数量,因安全生产和乙类乙管防疫要求,为确保住宿与饮食安全,大会组委会统一管理,住宿酒店距离体育馆大约10分钟车程,由组委会统一安排乘坐大巴往返。
3、申诉:本次比赛不使用录像审议,运动队如对裁判员的判罚有不同意见,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十分钟内,由参赛队领队或教练员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运动员及亲属提出申请不予受理),并交纳申诉费一千元,申诉成功退还一半,申诉失败不退还申诉费。由仲裁委员会对申述内容进行审查,三十分钟内做出最终判决。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报名日期截止时间:2023 年7月26日
报名登录网站:http://bm.ntssport.cn/index.aspx?login=yantai
技术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 17865313188
2.报名参赛账号领取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13953578945
备注:1.每一次退出报名网站后需要重新输入网址进入,不可使用浏览记录进入。
3.账号密码(不可泄露)。
(二)报到及称重时间:2023年8月8日
上午9:00—12:00为止(报到和称重同时进行)。
(三)报到:请各队于2023年8月8日12:00点前到大会报到处报到,参赛队报到流程:
1资格审查(身份证或户口本)→2缴纳免责声明书、心脑电图检查证明→3领取参赛证→4运动员称重(需佩戴参赛证)。
网上报名时请上交馆长、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一寸电子版免冠照片制作参赛证件,领队或教练携带运动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审查通过者方可称重和参赛(运动员报到时参加竞技的运动员直接称重)。
十一、裁判员
1.本次比赛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由烟台市跆拳道运动协会统一选调。
2.裁判员请于8月8日(周六)上午7点30分之前报到;
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北马路135号二楼 艺合拳(山东)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系人:赵亮 联系电话:18660519622。
十二、赛风赛纪及反兴奋剂规定
(一)比赛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关于竞赛管理工作和治理赛风赛纪的有关规定。
(二)各运动队须遵守体育道德规范和竞赛规则,参赛不得无故弃权。
(三)若运动队在赛区出现违背赛风赛纪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 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归烟台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跆拳道比赛组委会。
2023年7月10日
附件:
烟台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跆拳道比赛自愿参赛责任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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