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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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妍明 通讯员 王朝霞 曾颖雪 烟台报道
家长带孩子去配近视眼镜的时候会发现,视光中心的验光师总会看完视力表以后再给孩子做电脑验光,家长们都会一头雾水,不是看视力表看不到5.0就是近视了吗?为什么来这里还要做其他检查?烟台市疾控中心学校卫生专家来为您讲解判断孩子近视的标准有哪些。
视力不良。又称视力低下,指根据《标准对数视力表》(GB11533—2011)检查远视力,6岁以上儿童青少年裸眼视力低于5.0。其中,视力4.9为轻度视力不良,4.6≤视力≤4.8为中度视力不良,视力≤4.5为重度视力不良。儿童青少年视力不良的原因多见于近视、远视、散光等屈光不正以及其他眼病(如弱视、斜视等)。
筛查性近视。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规范”,当6岁以上儿童青少年裸眼远视力<5.0时,通过非睫状肌麻痹下(不滴入阿托品进行散瞳)电脑验光,等效球镜(SE)<﹣0.50D判定为筛查性近视。
散瞳验光。睫状肌麻痹验光即通常所说的散瞳验光,是国际公认的诊断近视的金标准。建议12岁以下,尤其是初次验光,或有远视、斜视、弱视和较大散光的儿童一定要进行睫状肌麻痹验光,确诊近视需要配镜的儿童需要定期复查验光。根据散瞳后验光仪测定的等效球镜(SE)度数判断近视度数,根据SE度数可以把近视分为低、中和高三个不同程度。
低度近视:﹣3.00D≤SE<﹣0.50D(近视50—300度之间);中度近视:﹣6.00D≤SE<﹣3.00D(近视300—600度之间);高度近视:SE<﹣6.00D(近视600度以上)。
也就是说只看视力表,视力小于5.0,只能判断为视力不良,而不是近视;确诊近视必须根据散瞳验光结果。当然,电脑验光只是医学验光的其中一项检查,其数值不能作为最终的验光结果。受检者的眼部健康情况、疲劳情况、检查环境都可能会影响到电脑验光的结果,让数值产生波动。儿童青少年的眼部调节力强,更是不能直接使用未经过散瞳的电脑验光作为判断屈光度的依据。在进行电脑验光后,需要再进一步进行眼轴测量、综合验光及双眼视功能检查后,由视光师根据其就诊者自身用眼实际需求出具配镜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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