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姚辉
责任编辑:冯炜程
一、主办单位:烟台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烟台市水上运动学校、烟台市游泳运动协会
三、参加单位:
烟台市各企事业单位、驻烟高校、社会团体及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6月3日
(二)地点:烟台市莱山区体育公园游泳跳水馆
五、比赛项目
男女: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x50米蛙泳接力
六、组别划分
(一)个人项目
甲A 组:20-30岁(1993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出生)
甲B组:30-40岁(1983年6月1日至1993年5月31日出生)
乙A组:40-50岁(1973年6月1日至1983年5月31日出生)
乙B组:50-60岁(1963年6月1日至1973年5月31日出生)
丙组:60-65岁(1958年6月1日至1963年5月31日出生)
(二)团体接力项目
各单位(人数不低于6人)可参加接力项目,接力项目以4名运动员(至少一名或多名女运动员)组队,每项接力每队限报一队。
七、参赛资格
(一)凡在国家、省、市体育局注册的运动员禁止参赛。
(二)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组别参赛。
(三)个人报名参赛的不参加接力项目,每人限报2项(不包括接力项目),丙组限报30人,其余每个组别限报50人,报满截止。团体接力项目请在报名系统提前报名,不接受现场组队(棒次表可现场分配)。
(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组委会建议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均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比赛根据报名人数进行分组分场次编排,不足三人(队)项目取消。
(四)参赛者迟到赛后不安排统一补游,按弃权处理。
(五)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二代)。
(六)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项目奖励前六名发放证书,前三名发放奖品。
十、报名事项与其它要求
(一)本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队于2023 年 5月13日8:00至28日8:00用电脑登录 http://www.yue716.com/,找到本次赛事进行登录(第一次使用本系统的代表队请先登录微信小程序“水马运动”,并用手机号码进行登录)报名;或在微信小程序“水马运动”中选择本次比赛,进行报名,报名截止于5月28日8:00。填写报名资料后,点击【保存】即报名成功,报名表一经上报,一律不得更改。报名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30)拨打技术咨询电话:王老师 13280051066。报名时须上传医院体检健康证明、保险电子图片、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见附件)的电子版图片。
运动员购买参赛保险须满足以下条件:
1. 购买保险且对象为运动员本人;
2. 购买的保险有效期至少可覆盖整个赛事举办日期;
3. 购买的保险覆盖范围至少须包含意外身故、残疾、意外伤害医疗,且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额至少为 30 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至少为3万元;运动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办理保险,延长或扩大保险有效期、保险范围、保险金额等。
(二)如运动员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出示相关证明,不得参赛。
(三)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十一、本次比赛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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