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栖霞支行任殿东被市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6-03-23 16:54:00
大众网烟台3月23日讯 1月11日,烟台市公安局下发通报,表彰2015年度全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行任殿东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是中行系统内唯一一个受表彰的先进个人。
任殿东同志现任中国银行栖霞支行综合管理部主任,分管党团、内控保卫等工作。他干一行爱一行,勤奋敬业,尽职尽责,时刻以单位安全为重,自入行以来,先后3次被授予烟台分行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次被评为烟台分行工会积极分子、5次被评为烟台分行先进工作者、2次被烟台分行授予宣传工作先进个人、6次被授予栖霞市加快发展先进个人、栖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栖霞市千名干部下基层先进个人等称号。同时,在2004年所领导的保卫部门被烟台市公安局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2007年被烟台市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一次。在安全保卫方面,按照公安和上级机构的总体部署,采取明检暗查相结合、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加大安全检查及奖惩力度,保证安全工作不松档、不断档,2015年,共进行了安全检查20多次,查出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的5项,进行消防演练及消防培训、防抢劫演练6次,真正做到了把各种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协助公安部门抓获网上逃犯一名,有力推动了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杜绝了安全隐患,在任职期间,已连续13年安全无事故。2015年,被烟台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先进个人”,并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责任编辑:曹昱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