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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通讯员 伊蕾 烟台报道
“非油供应商引进事项在提交决策审议前,须进行合法性合规性会前审查,审查无问题且提供相应的‘合规审查意见书’,并应按要求安排公司法律顾问或法律岗位列席决策会议。”7月22日,中国石油烟台公司综合办公室文秘岗提醒业务部门完善决策会前合规审查流程。
为深入推进法治企业建设,全面提升依法治企管理水平,中国石油烟台公司建立经营管理合规审查论证机制,加强涉法事项的合规审查,运行一年多时间以来,对经营管理事项组织开展涉法专项合规审查8项,业务合规审查30项,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深化合规管控,提升合规能力。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项目,组织职能部门制定《业务合规审查事项清单》和《专项合规审查事项清单》,建立供应商引入、新媒体宣传等16项业务合规审查事项,明确争议纠纷处理和应对方案、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方案等18项专项合规审查事项,做到涉法经营管理事项合规审查全覆盖。公司通过制度宣贯、会议通知等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全员学习合规审查相关管理规定,提高全员合规意识。
嵌入业务流程,化解潜在风险。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合规”原则,对于符合合规审查事项的,开展合规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决策和实施,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通过启用合同标准文本、开展合同风险辨识、召开制度会审会议、组织案情研判等多项举措,将合规管理嵌入公司多项重点工作中,对各项工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为准则等进行分析评估,及时给出专业指导意见,确保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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