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优秀摄影图片征集启事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6-11-07 18:38:00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烟台市委宣传部、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烟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共烟台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烟台市摄影家协会
二、图片内容
以风光类图片为主。包括自然风光、地标性建筑、旅游景点、物产资源、厂容厂貌。图片要求必须取材于烟台境内,以“山、海、城、人、物”为主题,体现烟台城乡优美的自然风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丰富的文化内涵。作品要求积极向上、主题明确、色彩漂亮、层次感强、富有感染力。
三、投稿要求
1、作品要求一律为电子文档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小于500k,长边介于600—1000像素之间,图片上下不能有文字和边框。
2、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不能改变原始影像或进行电脑创意,文件不能进行合成、添加、挖补等大幅度的技术处理,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
3、作品可以单幅也可以组照,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每组按1幅计算,并以“6-1”、“6-2”的方式注明组照顺序。
4、作品请在“文件命名处”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及通讯方式(地址、电话)、作品门类、题目、拍摄时间、地点、简要介绍等。
5、作品以近三年来拍摄的图片为主。
6、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大尺寸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作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7、投稿邮箱:tp6789710@126.c
8、截稿时间:2017年6月30日
9、联系人:
景淑红 电话:0535-6789710
林裕超 电话:0535-6219613 13280912599
四、征集方式
分个人投稿和集体投稿。集体投稿以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各相关部门(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委)为单位,其中每个县市区提供图片不少于200幅。海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以个人名义选送作品。
五、奖项设置
活动设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个人奖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8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0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200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有关说明
1、投稿者必须是作品的原创人,并拥有该作品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人包括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违反,作者本人应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征集作品将作为烟台城市形象图片库备选图片,用于城市形象宣传推广以及其他非营利性活动为目的的出版、发表、展览、演示等,不再支付报酬,来稿一律不退。
3、优秀作品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展示。征集结束,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布。入选作品将集结制作画册,举办“大美烟台”优秀摄影展。
4、为加大著作权保护力度,投稿者可登陆山东省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http://drmlu.rdgchina.com),免费进行作品登记,有效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中共烟台市委宣传部
2016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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