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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丫雯:体验派驻检察室的一天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5-04-29 15:06:00   作者:

  小小检察室检民一家亲
  未检处 孙丫雯


  在市院机关党委的组织下,我到牟平区院派驻高陵镇检察室参加了“走基层,察民情,体验派驻检察室的一天”活动,看到了派驻检察室干警忙碌工作的一天,体会到了“检民一家亲”的和谐氛围。
  一、“小检察”,大作为
  就我个人而言,在之前的工作实践中对派驻检察的了解途径大多都是一些宣传报道和信息材料,对于派驻检察室的具体职责和派驻检察室干警的工作状态没有直观的感受。通过这次活动,我详细了解了派驻检察室的具体职能,感觉派驻检察室就像是在基层的小小检察院,承担着架构基层人民群众与检察机关联系桥梁的重要作用,基层的人民群众如果有困难、有问题可以直接到派驻检察室反映,同时,派驻检察室的建立有利于将法律知识有目的性的送进农户,特别是在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二、“低姿态”,勤联系
  牟平区院派驻高陵镇检察室的主任是一位干练的女干警,娓娓道来的介绍,熟练的回答,处处体现出她对派驻检察室业务的熟练程度,对辖区内每项工作、困难群众的了解,同时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她这份工作的热爱和自豪。我觉得,在基层派驻检察室接触到的事情,虽然可能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都是基层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都是与基层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事情,正是有这样有耐心、有能力的干警在兢兢业业的工作,放低姿态,勤联系,才能真正做到“俯下身子接地气,用脚步丈量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也才能真正换回基层老百姓的好口碑。
  三、“一线牵”,一家亲
  在参观牟平区院派驻高陵镇检察室时,正巧碰到牟平区院公诉科的干警在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询问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被害人所住的村就在牟平区院派驻高陵镇检察室附近,要是没有派驻检察室他要倒几趟车到位于区中心的牟平区人民检察院,现在通过在派驻检察室的远程视频系统接受检察机关的询问,表达相关诉求就非常方便了。我想,其实基层人民群众法律信仰的培养,是要建立在能够方便的寻求法律帮助的基础之上的,如果在家门口就可以获取丰富的法律知识,就可以表达自己的法律诉求,就可以寻求法律的保护,那么老百姓当然就会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一天的参观体验活动时间虽短,但是感受颇丰,愿检徽的光芒能够照射到每个角落,愿每个人都能够体会到法律的力量。


  参加“走基层、察民情、体验派驻检察室的一天”活动体会

    预防处 隋艺文


  前段时间,我参加了市院机关联合牟平区院组织的干警“走基层、察民情、体验派驻检察室的一天”活动,到牟平区院派驻大窑检察室体验工作生活。通过观摩检察宣告、参观青少年和农村干部警示教育基地、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能够真切地感受到派驻检察室正成为在校学生的法制课堂、普通群众的维权平台、农村干部的警示基地,可以说是小小检察室,为民服务大舞台。
  派驻大窑检察室的杨燕主任向我们讲述了一件她在检察室接访时遇到的事情。上访人叫柳建国,今年49岁,2006年,其前妻提出,如果柳建国的父亲将他在牟平的房子过户到柳建国名下,便与柳建国复婚。但当办理完房屋赠与手续后,前妻带着孩子搬了进去,只字不提复婚的事,也不让柳建国探望孩子。柳建国感觉上当受骗,多次找前妻理论无果,几次想与前妻同归于尽。杨燕主任了解到柳建国的苦恼,多次向其宣传法律知识,使柳建国解开了心头的疙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身权益,一场即将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家庭纠纷以双方满意和解而终结。
  这次接访只是检察室干警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小事”,但如果缺少爱岗敬业的精神,没有为人们服务的真情,不能踏踏实实的解决小事中的小问题,小问题就可能会带来大隐患,小变化就可能引发大事件。办大案是我们价值的体现,而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繁琐忙碌的检察工作中,做好每一件“小事”、办妥每一个“小案”、注重每一个“小处”、排除每一个“小患”,更是我们工作核心价值的具体体现。当我们办案时,在犯罪嫌疑人签字捺印后,递上一张纸巾让他们擦擦手上的印泥,一个简单的行为会让他们感到检察官并非只是高高在上,那局促不安的手和充满感激的眼神,说明他们也同样需要尊重;当我们询问被害人、证人时,为他们拉一把椅子,给他们递一杯水,几个小小的动作使他们放松紧张的心情,拉近彼此的距离,多获几分信任;当我们送达告知书、通知书时,在上面详细注明办案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又可以让当事人避免多少不必要的往来奔波。“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善虽小,但一滴水也能折射出太阳的光辉,一件小事可以树立忠诚为民的形象;恶虽小,但千里长堤溃于一穴,一件小事也足以玷污我们的事业。作为一名检察干警,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在为人民服务中提升群众满意度,就是实现我们的价值。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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