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检察院少年犯罪检察科获普法殊荣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2-05-10 18:32:00
大众网烟台5月10日讯 (通讯员 巴仁 记者 王瑜) 在近期召开的2012年芝罘区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上,芝罘区检察院少年犯罪检察科荣获了“烟台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集体”的称号,刘力萍、王丽梅同志被评为“烟台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工作者”。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于2001年成立了少年犯罪检察科,专门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犯罪预防工作。近年来,少年犯罪检察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基本准则,秉持“矫正心灵、重育希望、关爱成长”的工作理念,建立教育基地,构筑预防网络,促进未成年人的社会管理。
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场所。自2011年以来,先后在办公楼内建立了青少年宣教室和法制教育文化长廊。在宣教室内,以漫画的方式制作展板,告知青少年面对各种社会诱惑应当如何处理。同时采取播放宣传片、上法制课的方式,加强对青少年的警示教育。在法制教育文化长廊,通过精心选取典型案例,配合案例说明和释法答疑,运用青少年易接受的语言和方式制作警示教育展板,为辖区在校学生提供警示教育场所。至今,已有300多名学生到青少年法制教育场所接受法制教育。
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权网络。由检察机关牵头,积极构建了由团委、教委、妇联、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权网络,选派检察官在烟台九所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开通了青少年维权热线和维权邮箱,在报纸上开辟《聚焦公诉》专栏,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2011年,法制副校长到各中小学校讲法制课20余次,深受在校师生欢迎。维权热线和维权邮箱接受咨询60余件,件件得到满意答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角度出发,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与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共青团、各办事处等部门合作,在每个办事处依托民生检察服务站,及时接收和处理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举报、控告,帮助有关部门开展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社区矫正,采取与未成年人座谈、思想汇报、提供公益服务、观看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延伸至基层第一线。
责任编辑: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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