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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恶意欠薪入刑1年多 仅80余人被追责

来源:央视   编辑:   2012-12-20 07: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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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新闻1+1》2012年12月19日播出《“恶意欠薪”:入刑,更要落地》,以下为节目实录:

  (节目导视)

  解说:

  搬家,逃匿,更换手机号,一个拒不支付工人工资的老板今天上午被推上了法院的被告席。

  审判长 刘志杰:

  被告人刘全得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解说: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经进入《刑法》一年多,但那些辛苦打工挣钱的农民工却依然要为讨薪付出巨大代价。

  非正常录音:

  欠薪老板:

  我就是无赖对你了,我随时剁了你一只脚,我就不信十万块剁不了你一只手。

  解说:

  又到年关,六部委再次展开专项行动。又到年关,劳动者的正当权益需要我们依法捍卫。《新闻1+1》今日关注——“恶意欠薪”:入刑,更要落地!

  主持人 董倩:

  晚上好,欢迎您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就像一年一度的贺岁片到了这个时候要集中上映一样,每年到了岁末年终的时候,我们都会如期地看到一幕幕的农民工上演讨薪剧。一幕一幕是非常心酸的,我们注意到在去年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写入《刑法》而且得到了实施,现在已经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工是怎样使用这样一个法律武器的?那在这个过程中,也有哪些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今天我们的节目就从河南刚刚宣判了一起恶意欠薪案说起。

  字幕提示:

  2012年12月19日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审判长刘志杰:

  判决如下,被告人刘全得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解说:

  搬家,逃匿,更换手机号,被告席上的刘全得拒不支付工人工资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2011年,在他承包的一个工厂中,他恶意欠下的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15万7千多元。

  (电话采访)

  河南农民工 崔自立:

  年二十九,下着大雪,我们集体还等他,找他。他说一会儿来,一会儿来,我们冻的都不行了,还找他呢,眼看着又到春节了,眼看又快一年了。

  解说:

  58岁的崔自立在刘全得的工地做了将近一年。他告诉记者,从开工到最后一块砖垒好,自己和其他三个工友一直在刘全得的工地干活,但是钱领的少之又少。崔自立记得,自己第一次领钱已经是在上岗三个月后的麦收季节。

  崔自立:

  当时给我们一个人千把块钱,让我们回家,说得可怜巴巴,他没有钱,原谅点,得再来了干了再给钱。

  记者:

  (整个工程)中间发放过几次工资?

  崔自立:

  让他按期发工资,都是给一点点钱,你走吧,改天再来咱再算帐。

  记者:

  一点点大约是多少钱?

  崔自立:

  有的一百,二百的占10%还不到。

  记者:

  最多能发到多少?

  崔自立:

  最多就是二百块钱。我当时不知道这个工程钱他领走了,只晓得大公司没给。按他说的情况是没给,我就信他了,谁知道经过现在一开庭,人家钱已经给他清了。

  解说:

  这些被欠薪的农民工到了法庭才知道,事实上劳务公司已经给刘全得支付了32万多的工程款,但是刘全得只支付了工人5万6千多元的工资,有支付能力却故意逃避,刘全得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惩处。

  崔自立:

  领款的条打完了,刘全得给一万块钱,我们四个的工资在一起,分账由我们自己分。截止到现在,这一万块钱分了之后,还欠七八千块钱。现在法律部门很有威力,庭长、院长对农民工好像弟兄们一样,像姊妹们一样,对这个事都认真。

  解说:

  据了解,2012年以来,河南法院系统已经判决了7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7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了两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截至目前,河南法院共审结执行完毕拖欠进城务工人员的案件已经达到1755起,为3000多名进城务工人员追回劳动报酬9115万元,法律正在成为农民工捍卫自己权利最重要的武器。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立勇:

  把农民工应得的工资拿回到他们手里装在他们的口袋里,他们就可以高高兴兴地回家和全家人团聚。不能出现我们好多农民工因为拿不到工资,连家都不敢回这种状况。

  董倩:

  好,我们现在先简单地梳理一下刘全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的进程是什么,我们先来看,从去年10月份的时候,农民工就向驻马店市劳动部门投诉发生了这样一个事情。两个月之后,12月驻马店市劳动部门就向欠薪方下达了一个限期改正的责令书。然后几天之后进入到了2012年了,劳动部门责令刘全得要限期向工人发放工资,后来他跑了。到了5月的时候,劳动部门把这个案子移交了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在5月31日的时候,公安部门就把刘全得给抓到了。到了11月,提起了公诉。12月19日,也就是今天审理并且宣判,判刘全得有期徒刑是一年,罚金是一万。

  看了这样的一个进程,我想我们首先注意到的是它的速度,前后用了一年两个月的时间。这样的一个速度相对以前农民工讨薪并且讨到薪明显是加速了。再看这个力度,我们能看到其中涉及到了最起码是四个部门,一个是劳动监察部门,再有就是公安部门,还有检察院,还有法院,只有这几个部门的联动才有可能在一年两个月的时间内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三个问题,是不是有了这样一个法律,像恶意欠薪写进《刑法》之后这样的力度和速度就都能够做到呢?我们不妨回顾一下,从2010年开始,河南就开始有了集中的专项的行动来为农民工讨薪,到了今年这已经是第四次了。我们注意到这样一种行动它是从上往下,而且其中有一个非常关键的人物,他就是河南省高院的院长张立勇先生。那接下来我们就联系张院长。张院长您看,我们注意到一个数字,因为在第四次集中办理为农民工拖欠工资讨回这样一个活动里面,我们注意到共审执结案件1755件,但是判决的只有7件,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差距?那你们判决的标准是什么?张院长。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立勇:

  董倩你好。我们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集中办理活动连续四年了,已经为2万多农民工讨回资金、拖欠的工资4个多亿。现在这一年我们主要是通过民事诉讼这种办法为农民讨薪。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去年的5月1日才开始实行,所以我们现在从开始酝酿使用这个法律得经历一个过程,我们的法官、法院也有一个适应的过程。所以从今年开始,我们开始真正地行使动用《刑法》这个条款为农民工讨薪,所以现在已经办理了7起案件,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来追究恶意欠薪人的刑事责任。

  董倩:

  张院长,因为我们注意到去年的时候,您就自己带着农民工去帮他们解决讨薪这样一个问题,那今年您更是有一个制度化的建设,包括建立一个农民工讨薪这样一个立案,然后审,然后结,这样的一个绿色通道。那有人就说,您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似乎更大一些,那我的问题就是,如果没有您推行的这样一个绿色通道的举措,那么已经写进《刑法》的对农民工保护的实实在在的法条是否可以发挥它实实在在的作用?

  张立勇:

  我是这样想的。一是我作为人民法院的院长,我有责任依法为农民工讨回他们的劳动报酬,我想我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应该履行自己的责任。我相信我们很多的法院院长和法官都会这样做的。另外,我本人又是农村出来的。我想如果没有1977年小平同志领导下的大学招生制度改革,我考上大学,成为一个公务员,那么很可能我到现在也是一个农民工,所以一看到农民工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他们披星戴月,餐风露宿,住的条件很差,吃的条件很差,结果连他们劳动的报酬都拿不到手里面,自己就有一种非常强烈的那种认同感、责任感,有一种一定要为我们的农民工兄弟做一点事那种强烈的冲动。

  董倩:

  好的,谢谢张院长。稍后我们会有更多的问题跟您连线。

  张院长做了这样的事情,让农民工讨回了自己的这样一个血汗钱,有人高兴,但是有人也表现出了些许的担忧,他们认为是张院长这个人发挥了作用,而不是更多的是法律在发挥作用。的确我们看,当一个农民工去告一个企业的时候,他们的地位、他们获取的资源、他们拥有的等等都完全不相称,在这种情况下,让一个农民工去告一家企业是异常的艰难。我们继续往下看。

  字幕提示:2012年12月8日 新闻

  卞先卿:

  我在外面打工呢,俺家里给我打去个电话,(晚上)十一点了,一听电话,说有救了咱,一夜我都没睡过觉。

  解说:

  拿到手里的钱沉甸甸的,而这是卞先卿五年前就应该拿到的工资。五年前,家住河南原阳县的卞先卿作为包工头带着56个乡亲在一家水电公司干活,但是活干完了,总数97万的工钱却迟迟没有兑现。因为没有办法支付农民工的工钱,卞先卿只能长期在外躲债。

  卞先卿:

  都没有法过,这衣裳都是人家给的,别说吃喝花,衣裳都是人家给的。

  解说:

  躲债期间,卞先卿多次向水电公司索要被欠工资,却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搪塞。2008年,卞先卿将水电公司告上了法庭,一直到今年9月法院经过调查审理,判决水电公司支付拖欠的97万工程款。然而,官司虽然打赢了,卞先卿的工钱还是拿不到,因为这家水电公司依然是一副无赖的面孔。

  卞先卿:

  法院一判决他来他就说了,不往卡上打钱,看法院有啥法儿,就是这些无赖,正在诉讼期间他有多胆大,他把证据都毁了。

  解说: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查后发现,该公司在外地还有一个施工项目,并判断近期会有大量资金进入基本账户做短暂停留,法院果断采取措施,依法冻结公司账户,终于要回了卞先卿和50多个乡亲的血汗钱。

  面对讨薪困境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如此幸运,一个又一个劳动者的讨薪路都充满着无奈和艰辛。“一月一月地干,每到一月干满,要工资比登天还难,今天给一点,明天给一点还威胁我不让走,我没办法……”这是陕西咸阳的一名饭店厨师写下的遗书,本来约定月工资3200元,但几乎月月被拖欠,12天前32岁的扎某选择了自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尽管已经进入了《刑法》,但是面对极其复杂的工资拖欠现象,这条法律的落地如何进一步对拖欠工资的一方形成更大的震慑力依然面临着挑战。

  董倩:

  虽然恶意欠薪已经被写入了《刑法》,而且已经实施了将近一年多的时间了,但是我们看到,像这张照片里面这样农民工讨不到工钱,只能守在老板的车边,在寒天雪地里就这么等的情况还有大量的发生。那为什么又依法去维护、去捍卫自己的权利会变得这么难呢?我们不妨看一下这个在法律里面是怎么写的,说“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严重后果的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接下来我们就继续连线张院长,张院长我们也看了具体的规定。那您在实践中,您感觉,如果一个农民他想用这样一种法律来维护自己权利的话,他会遇到什么样的困难?

  张立勇:

  农民工主要是他的举证能力比较弱,他在和企业主相对的过程中,他一直处于弱势的地位,所以我们下一步要帮助,法院要实行能动司法,要帮助农民工调查证据,帮助他们,给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支持。

  董倩:

  就是帮助农民工去收集他们的证据。

  那还有一个问题,有人说现在这个法条是出来了,但是它可操作性到底有多少?比如说一个时间的问题,你说拖欠三个月是拖欠,拖欠三年也是拖欠,十年也是拖欠,时间的问题怎么界定?再有一个,你说,到底多少是到了一个叫做数额较大?那两百个人拖欠了三十万较大,还是说拖欠了四个人五万块钱较大,是总体的数额大还是说落到个人头上这个数额大等等等等,您怎么看待外界的这种判罚,说它操作性不强?

  张立勇:

  我觉得确实现在需要有一个尽快地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罪名进行司法解释,就是到底数额有多大,怎么样是政府哪一个部门责令他支付他不支付,就是很多细节有一个实施,如何把《刑法》这个条款尽快落地的问题。我们在实验中也在探索,比如说我们和公检法部门联合制订的一个实施的意见,也是在探索和尝试。现在需要更高的机关要做出这样一个司法解释,最高法院。

  董倩:

  好的,谢谢张院长,也谢谢您能用自己的努力,自己的探索和摸索来为这些农民工讨回他们自己一年的血汗钱,谢谢张院长。

  刚才张院长也说到,他们作为基层的法院,也非常希望能够最高法及时出台这样一个对于法律的执法过程中的细则。那细则到底什么时候能出台呢?大家对这样的一种细则都有一个期待,我们继续关注。

  字幕提示:

  12月13日 即将开通的遵义至毕节高速公路,农民工在大方境内的沙厂乡堵路讨薪。

  12月13日 河北廊坊北外环供暖站,25岁左右的男子为了索要工资欲跳楼。

  12月14日 广东开平,26岁的四川籍南工冉某因老板欠薪欲跳江自杀。

  解说:

  又到年底,又见欠薪,各地的农民工讨薪事件还是不少。年关降至,国家各部委也再次展开一轮针对欠薪事件的严查行动。

  字幕提示:2012年12月14日新闻

  片中主持人:

  为了确保今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六部委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检查。

  解说:

  部委联动的同时,地方政府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各项行动也正在进行。在广东省近日发布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其中在第十九条也提到,“有关行政部门审查用人单位承接投资、参加政府采购等申请时,应当将用人单位三年内是否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记录作为参考”。这些关系到用人单位直接利益的相应举措是否能够减少欠薪事件的发生呢?

  临近年底农民工讨薪和各部门的行动也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2011年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八)》已经明确将恶意欠薪入罪。如今,一年半的时间过去了,法律实施的具体效果究竟如何?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从去年5月1日法律正式生效以来至今年11月,全国各地法院受理的此类刑事案件数量为110多件,有80名被告人依法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这其中上海、广东、四川在2011年12月便出现了第一案,而辽宁、吉林、湖南、宁夏、重庆等省市则在2012年才出现相关案例,以全国吸收农民工数量最多的广东省为例,在恶意欠薪入刑执行整整一年的时候,检察机关批铺涉及恶意欠薪犯罪案件仅有15件15人,这些数字似乎与我们看到的现实有些出入,那么导致欠薪多、入刑少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处长 周加海:

  大量的案件在我们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案件受理之前,一些用工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用工单位都能够想方设法把报酬支付出来,这样就不会再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应该是有这么一个原因。

  解说:

  除去用工单位的主动支付,恶意欠薪的认定标准操作细节缺乏也被舆论看作是一个重要原因。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今年年底左右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形势案件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

  周加海:

  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会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解释稿准备对数额较大规定一个明确的标准。

  董倩:

  我们来看这样的几个数字。恶意欠薪入刑已经一年多的时间了,在全国各地法院受理的案件有多少呢?是110多件。有80多名被告人受到了刑事责任的追究,这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入刑以来的这样一个数字。那与它同时入刑的酒驾有多少人获刑呢?我们到目前为止没有掌握一个全国的数字,但是我们掌握了六个城市部分的一个区域,那一共是4815人获刑。一个是十位的,一个是千位的,中间的差异很大,我们不能忽视的是这80多名被告人后面是2.5亿农民工每一个人权利都应当受到我们高度的关注。

  古人说“土法不足以自省”,有了法律之后还需要哪些部门共同的配合才能让这个法律真的长出牙齿来?接下来我们继续要连线国家行政学院的汪玉凯教授。汪教授,刚才我们说到让法律落地这么一个问题,跟法律要配合的,我们特别看中政府部门能不能做出什么样的行动,您怎么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部门可以发挥的这些作用?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汪玉凯:

  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方面在执行法律方面,政府应该有更大的觉醒,有更大的勇气,督促相关部门能够使刑法的修改条文能够得到落实。另外一方面从行政手段来讲,我们也该督促相关部门,主要是监视企业应该不能再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如果说恶意拖欠应该采取一些行政手段,比如广东实行的如果企业的产品,如果企业恶意欠薪的话,让你的产品不能够进入国家的采购行列。还有一些施工单位如果恶意欠薪的话,不让你在当地建新的项目。一些政府机构如果说欠薪的话,也不让你上新项目,所以政府完全有很大的空间利用行政手段解决欠薪方面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董倩:

  就是政府应该有招去治这些不良的企业。汪教授,第二个问题给您,您怎么看有些人说这样一个法条不具有很大的操作性,它还没有落地,您怎么评价?

  汪玉凯:

  我认为落地不能说一点没有落地,但是落地的就是和我们的期望值相去甚远,法律在解决恶意欠薪的功能还没有发挥出来。我觉得至少一个就是很多农民工可能还不善于利用这个法律来维权,这是一个。再一个就是我们现在相关机构,包括法律部门、执法部门还没有比较明确的态度,认识还不到位,觉醒还不够大,所以使之不能落地。第三个我们司法解释还没有细则,没有具体化,使这个法律还不具备可操作性。这几个原因,我认为也是我们法律没有落地的原因。

  董倩:

  好的,非常感谢汪教授。

  恶意欠薪入刑现在已经被写进了《刑法》,接下来的问题是怎么能够激活它,让它不再休眠,让它长出牙齿来,让它对于那些无良无德的企业主形成更大的威慑力,这是摆在很多人面前的一个问题。

  好,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您的收看,再见!

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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