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春华兼任广东省委书记 汪洋不再兼任
来源:新华网 编辑: 2012-12-19 07:23:00
费三元
新华网广州12月18日电 日前,中央对广东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进行了调整。汪洋同志不再兼任广东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胡春华同志兼任广东省委委员、常委、书记。
12月18日,广东省召开领导干部大会,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赵乐际同志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称这次调整,是中央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广东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经过通盘考虑、反复酝酿、慎重研究决定的。
胡春华同志1963年4月出生,湖北五峰人。当过西藏自治区团委书记,山南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2001年7月后历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常务副主席,区党委常务副书记,2006年11月后历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河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汪洋同志继续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胡春华同志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