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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附加费5日起上调 此前出票不退不补

来源:蓝色快报   编辑:   2012-09-04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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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多家航空公司将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记者获悉,自9月5日起,烟台各航空公司将上调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5日前已出票的国内客票,燃油费差额不退不补。
  
  记者从山东航空公司获悉,该公司将于2012年9月5日(含)起,执行调整后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上的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由100元上调为13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由50元上调为70元。
  
  享受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优惠待遇的旅客,燃油附加费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上航线收取6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30元。对于在2012年9月5日前已经出票的国内客票,燃油附加差额将不退不补。 见习记者 秦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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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烟台国际机场获悉,9月5日起,国航每周将新增5个烟台往返北京的航班。
  
  新增航班信息如下:CA1247,6时40分由北京起飞,7时55分到达烟台;CA1248,8时40分由烟台起飞,9时45分到达北京。

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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