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四个月 同一地点再次无证酒驾被查处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2-10-29 10:01:00
费三元
大众网烟台10月29日讯 (通讯员 王瑞国 潘佳 见习记者 林有权) 10月23日,时隔四个月之后,张某再一次在蓬莱市海市路滨海热力路口因为无证、酒后驾驶被交警查处。
10月23日13时许,蓬莱交警一中队民警在城区滨海热力路口设卡检查,迎面驶来一辆车牌号为鲁F*E*31的尼桑轿车,驾驶员远远地看到设卡民警后,立即调转车头准备逃跑,由于路中央安装了隔离护栏,驾驶员在二次调头时被设卡民警前后夹击抓获。
民警闻到车内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酒气,驾驶员满脸通红,很明显喝酒了。测试发现:驾驶员张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3.9mg/100ml,属酒后驾驶,按规定民警要暂扣其驾驶证。但张某却左顾右盼地磨磨蹭蹭地半天也没有掏出证件来。一旁的民警越端量越觉得张某眼熟,就不经意的问了句:“你以前是不是无证被查过?”眼见事情败露,驾驶员交代了实情:自己是山东临沂人,因为觉得回家报名学车麻烦,就一直心存侥幸无证开车,时间一长就放心大胆的驾车上路了。今年6月18日上午9时许,张某因为无证驾驶,被滨海热力路口设卡检查的民警抓了个现形,当时态度蛮横极不配合,给民警留下了较深刻的印象。如今,时隔4个月,张某不思悔改仍无证驾驶,甚至变本加厉的饮酒后驾车,对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驾驶员张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被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