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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交警“四步走”宣传春季交通安全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3-02-28 14:07:00

    
  大众网烟台2月28日讯(通讯员 军良 李欣 记者 林有权)为认真落实“十有”主题宣传活动,开发区交警大队从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入手,结合“守护平安团圆路”爱民主题实践活动,主动在交通安全宣传方式上创新、形式上务实,突出宣传主题,采取灵活多变的宣传手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源头监管讲宣传

    2月24、25、26日,组织4名民警深入公交公司、运输企业、汽车西站、客运站点,对230台车辆340名驾驶人开展5次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学识培训,通报近期全国发生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原因,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安全行车对策,并在客运站候车大厅摆放交通事故图片展板14块、播放交通安全警示光碟2个,组织单位负责人、车辆驾驶人和乘客观看,提高车辆驾驶员的责任心,增强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其次,加强对危化品车辆以及企业通勤车辆驾驶人的宣传教育,2月25日,组织120名企业班车及危化品车辆驾驶员上交通安全教育课3次,切实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深入路面抓宣传

    大队结合当前集中整治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各类重点违法行为,大队要求民警在查纠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对违法行为人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自2月16日(初七)至今,发放明白纸6300余份,让违法者清醒认识到交通违法的危害性,自觉远离危险驾驶行为和交通陋习。工作中以岗位、路面执勤点为依托,在查纠交通违法过程中认真解答群众咨询110余次,对违法驾驶人开展现场警示教育33场次,将路面查纠不文明交通行为作为日常执勤执法的重要工作,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作为预防交通事故、确保交通安全的治本之策来抓,全面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减少交通违法行为。
  
  窗口阵地置宣传

    大队充分利用违法处理大厅、事故处理窗口,通过摆放宣传展板、资料、利用各“窗口”阵地电子屏幕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120余条,营造浓厚的宣传范围,适时提醒和教育前来办事的群众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争做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文明交通参与者。大队还结合公安部123、124号令的宣传,对前来办事1200余名群众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广大群众养成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使前来办理业务的每一位驾驶员都能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受到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借助媒体播宣传

    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传播优势,大队邀请记者随警作战6次,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交警部门整治交通秩序和预防交通事故的重要性,号召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营造宣传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通过对影响交通文明形象的乱停乱放、闯红灯等难点问题,在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形成浓厚的舆论监督氛围。
  
  

林飞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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