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打造“民生福地” 构建“福在和谐”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2-10-30 17: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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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推进民生保障幸福指数大攀升
紧紧围绕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以及弱势群体救助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关键问题,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将财政增收额度与民生投入力度相挂钩,确保新增财力40%以上用于普惠民生,确保各项惠民标准每年都有新提高、保障范围最大化。
养老保障普惠全民。在连续15年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标准的基础上,借助列入全国首批新型农保试点区的重大机遇,实施了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政策,将所有未参加保险的城镇居民和农民全部纳入其中,实现了养老保障全覆盖。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杠杆作用和汲水效应,激发农民参保积极性,公共财政累计拿出7900万元,撬动农村养老保险滚存基金4.2亿元,参保率达100%,60周岁以上农民每人每年平均领取2500元,最大限度地解决了群众“老有所养”问题。与此同时,规范完善了农村“三职”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全面理顺建国以来农村离职干部的养老保障,退休金领取标准最低每人每年3000元,在职干部由财政给予每年2000元的养老保险补贴,一揽子解决农村干部领不到养老金或领取标准低的问题。医疗保障城乡统筹。对区域内的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进行统筹管理,通过“三个逐年提高”,激发群众参保积极性,吸引群众广泛参保。2012年财政补贴补助标准达到每人240元,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基本医保26万人,覆盖率达100%。逐年提高医疗报销标准,并将保障范围从住院延伸到门诊和村级医务室,群众享受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全部提高到80%。逐年提高最高支付限额,按照不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的标准,调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最高报销额度,目前分别达到33.5万元和12万元,2009年以来累计为职工和群众报销医药费4.2亿元。弱势群体救助体系完备。建立了爱心捐助、专项救助和慈善救助联动型社会救助体系,开辟了社会救助资金筹集渠道,支持和引导企业个人参与慈善救助。2009年以来,全社会各类捐款达到3000多万元,救助困难家庭1.2万户、困难学生2000余名。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托底保障”作用,将低保、五保、残疾人扶助标准与社会发展相挂钩,年均增幅均超10%,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充分保障。目前,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分别达到5040元和2600元,均位居全省前列。
放眼未来绘蓝图。未来几年,福山区将把教育事业摆到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突出位置,积极推进教育资源整合配置,优化中小学布局,普及提升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创新创优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到2016年,福山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将均达到10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5%以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养老保险“提标扩面”,不断提高60岁以上老人养老金领取标准。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提高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障办法,实现“应保尽保”。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满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合理住房需求。实施更加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做好农村新生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7%以内。建立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同时加快建设社会福利中心,重视做好烈军属和伤残军人优抚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保障水平。展望未来,美丽夹河岸边的这块民生福地将奏响富美和谐文明的最强音,向世人展现出一个更加迷人的新福山。 焦光绪 赵洪超 张婷婷 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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