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儿童福利院公开招聘辅助类派遣人员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3-02-16 18:39:00
费三元
烟台市儿童福利院(芝罘社会福利院、芝罘精神康复福利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类派遣人员34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厨师4名、面点师2名、护理员27名(护士专业护理员8名、教育专业护理员3名、药剂专业护理员1名、育婴师2名、普通护理员13名)、文字秘书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
5、身体健康,符合招工体检标准;
6、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
7、报考人员填报的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与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二)岗位专业条件
1、厨师。要求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高级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及以上资格证书,有3年以上(截至2013年1月底)集体食堂或酒店实际工作经验。
2、面点师。要求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中式面点师或西式面点师资格。
3、护理员。?护士专业护理员:要求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毕业。?教育专业护理员:要求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幼师或小学教育专业毕业。③药剂专业护理员:要求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药剂(学)专业。④育婴师。要求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育婴师资格证书。以上四类护理员职位,同等条件下,具有福利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⑤普通护理员:要求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196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养老护理员或孤残儿童护理员资格(或有民政部考试合格通知)及社会福利机构3年以上工作经验(截至2013年1月底,出具从业单位证明)。
4、文字秘书。要求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类专业毕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16日-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 烟台市儿童福利院办公室(芝罘区魁玉路136号)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烟台市儿童福利院公开招聘辅助类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5张。
(3)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个人从业经历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携带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和考察录用
考试分面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一)面试。按照招聘职位名额对符合审查资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专业知识、言语表达、人际交往等能力。
(二)操作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根据招聘职位名额,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操作测试人员名单。招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经相关部门研究,可相应核减招考计划;部分紧缺岗位,可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三)体检和考察。按照面试成绩、操作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核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按操作测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按照招工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时着重对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现实表现进行了解。因体检、考察不合适或弃权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列入拟聘用范围,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gov.cn)进行公示。
(五)聘用。拟聘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招聘人员工作岗位须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不得报考其它任何单位,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察,考核、考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1600元/月(含个人缴纳保险、公积金),签订劳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出现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本简章由烟台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222034
监督电话:0535-622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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