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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燃油费为0.02元/人千米 11月23日实施

来源:蓝色快报   编辑:   2012-12-02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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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三元

    随着国内成品油批发零售价格下调,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决定,下调道路班车客运燃油附加费。

    近日,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下调至7.31元/每升,下调幅度达到了油运价格联动启动条件。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和山东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班车客运燃油附加费联动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从11月23日起,烟台市道路班车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由0.025元/人千米调整为0.02元/人千米,道路班车客运上限票价要作出相应调整。

    根据规定,实际执行票价高于新公布上限票价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严格执行上限票价有关规定;实际执行票价在上限范围内如有调整,应按有关规定重新备案后执行。 代曼

 

胡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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