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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不还钱 申请人冲动酿祸执行干警揉情于法终结案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8-06-15 15:36:00   作者:

  “这事确实我做的确实不对,不过真心感谢您,谢谢您让我终于要着工钱了。”莱州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办公室,申请人李某拿着取款单据感慨万千。“老李,再生气咱们也不能干违法的事,不然有理也没理了。”执行员说。

  追讨工钱本是合理合法天经地义,李某究竟是因为什么有理变没理了呢?事情还要从三年前说起。

  案情介绍

  三年前,经营着一家石材厂的王某雇佣李某为其加工石材,但一直拖欠李某近3万元工资。虽然王某为其出具欠条一张,但不管李某怎么催要,王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清。眼看着自己辛辛苦苦一年的工资要打水漂,李某决定走法律程序试一试。如李某所愿,莱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李某工资款295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法院执行

  拿到了一纸公正的判决,可李某仍然忧心忡忡,原来,除了李某之外,王某还欠了许多人的钱,负债累累的他早已将名下财产进行了转移。抱着走一步算一步的想法,李某来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开始与执行员们玩起了“躲猫猫”,找不到人,财产也没有,案件陷入僵局。但从不言弃的执行干警却始终关注着该案件,与申请人一起等待着王某的现身。

  2018年1月25日,李某终于在某村发现了销声匿迹许久的王某。因见王某开车要走,李某赶紧招呼朋友租了一辆车紧跟其后,并拨通了执行员的电话。然而就在执行员火速前往之际,为了阻止王某的离开,为了能讨回自己的血汗钱,冲动之下的李某竟与朋友驾车撞向王某的车,最终逼停了他们并拨打了110。警方与莱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先后赶到,经现场勘查,警方认为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案件,李某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要追究其责任。执行员向警方说明案子来龙去脉,希望体谅李某作为一个农民工一心想要回工钱的不易,并揉情于法努力做通双方工作,最终二人达成和解协议,王某一次性付给李某两万元,不再追究李某治安责任。

  法官提醒

  老赖固然可恨,但申请人要保持冷静,切勿以身试法以违法手段惩治“老赖”,一旦酿成大祸害的是自己。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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