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5-6016688

投稿信箱:ytnews@dzwww.com

当前位置:首页 > 烟台音乐网 > 音协专栏

关于《烟台市音乐家协会章程》修改的说明

来源:市音协   编辑:乐音   2017-01-21 11:02:00   作者:乐音

各位代表:

  我受烟台市音乐家协会第四届主席团的委托,就《烟台市音乐家协会章程》的修改情况做如下说明。

  2010年12月,烟台市音乐家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通过的《烟台市音乐家协会章程》,在协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六年来,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国家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市的音乐事业也取得了较大发展。新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出全面改革发展的号召,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并主持中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更多无愧于民族和时代的优秀作品。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需要,更好的发挥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更好地履行协调服务、引导管理等职能,更好地团结广大音乐家为实现中国梦而共同奋斗。在烟台市音协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时,有必要对《烟台市音乐家协会章程》进行补充、完善和修改,提交本届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烟台市音乐家协会章程(草案)》是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印发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要求,结合烟台市音乐家协会的实际情况作出修改补充。经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讨论研究,这次修改章程,本着三条原则:1、保持总体稳定,只作局部调整;2、与时俱进,充实新的内涵;3、加强管理,自我完善提高。

  修改后的《烟台市音乐家协会章程》由原来的十五条增加到现在的五十一条。由原来的总则、会员、组织、附则四个方面修改补充为总则、任务、会员、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附则八个方面。并对其中的具体内容作出了相应调整。

  各位代表,《烟台市音乐家协会章程(草案)》已经发给各位代表,请大家阅读和审议。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鲁民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