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邢晨
责任编辑:孙国栋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焱培 通讯员 周艾杰 烟台报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稳妥推进烟台开发区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双减”审批工作,烟台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开设“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双减’审批专窗”,同时为办理“双减”审批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辟绿色通道。
记者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获悉,根据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同情况,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结合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继续办学、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继续办学、同时含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登记、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终止办学等4种情况,分别制定相应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模板。学科类校外培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双减”审批流程进行办理。为了帮助培训机构快速办理业务,提高服务体验,结合实际情况再造审批流程,保障“公司注销”“办学许可证变更”“办学许可证重新办理”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实现“一链办理、并联审批”。
下一步,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将结合“双减”审批办理情况,积极探索推行更多便利措施,确保“双减”审批工作落到实处,按要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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