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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成功执结一侵权案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6-09-06 10:01:00   作者:

  大众网牟平9月5日讯 (通讯员 侯曰霞 衣春霖 记者 于飞) 近日,牟平法院利用“总对总”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成功执结了一起中院指定执行的标的额达四百万余元的侵权案件,实现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也保全了被执行人“诚实守信用企业”的荣誉称号。

  孔某某诉某电力公司侵权纠纷一案,历经烟台市中院一审、山东省高院二审程序,最终做出终审判决:由被告某电力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原告孔某某4085682元。该案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烟台市中院指定牟平法院执行。因被执行人公司位于济南,在执行实施过程中,本院优先利用“总对总”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全部银行账户进行了排查,并对查询到的资产进行冻结,并及时与被执行人进行联系沟通,要求被执行人限期支付余款,告知其如不履行付款义务,将向山东省工商局提出司法建议,取消其 “诚实守信用企业”的荣誉称号,在冻结帐户和取消荣誉称号的双重压力之下,被执行人分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付款义务,截至2016年5月19日,最后一笔款项50407元也已到账给付,此案顺利执结。

  今年以来,自牟平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与最高院成功对接以来,执行局实现了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银行存款、车辆、船舶、证券、身份证信息、工商登记信息等信息的查询和部分控制,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6月份,牟平法院设立执行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的干警负责利用“总对总”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冻结,强化了执行力度,提高了执行效率,切实保障了胜诉人的合权权益及时兑现。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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