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5-6016688

投稿信箱:ytnews@dzwww.com

当前位置:首页 > 烟台县区 > 莱阳市

莱阳法院宣判一起“伪基站”群发短信案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5-01-12 16:57:00   作者:

  大众网烟台1月12日讯 (通讯员 樊友泉 赵鑫 记者 张雪宁) 小额贷款、信用卡推销、跆拳道培训……通过“伪基站”设备,形形色色的垃圾短信被发送到用户的手机上,让人不堪其扰。近日,莱阳市人民法院对一起“伪基站”案件进行了宣判,2名被告人均因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被告人王某为莱阳市某行政村村民,并开设了一家名为国民疑难病治疗中心的诊所,为提高自己诊所的知名度,2014年6月初,王某从一男子处购得包括一台联想笔记本电脑,一部诺基亚手机等在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一套,随后雇佣被告人王某国驾驶三轮摩托车至莱阳市某大型超市、中心汽车站、工人文化宫、城郊某村等人群密集地,在三轮摩托车上利用该套设备发射无线电信号,在一定范围内占用中国移动公司烟台分公司移动通信网的频率,影响正常通信的移动电话用户,使其被动接收该设备发射的信号,以此向用户发送广告短信。经中国移动公司烟台分公司测算,被告人王某、王某国利用该设备造成周边68065名用户手机各中断10-15秒。经烟台市无线电监测站检测,被告人王志刚、王登国使用的该无线电发射设备,假冒移动发射基站,为“伪基站”。

初审编辑:孙毅
责任编辑:张其天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