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大鹏
责任编辑:孙国栋
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议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朱静 通讯员 侯莉 烟台报道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政府采购质量的“最后一公里”,烟台市蓬莱区多措并举强化履约验收管理。
建章立制,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为充分发挥采购人主体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烟台市蓬莱区财政局出台下发《 关于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工作意见》(蓬财建采〔2021〕7号)文件,明确要求各单位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建议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进一步厘清采购人、供应商等各方履约验收的职责,转变采购人对政府采购的一些误区,强化采购人是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策落实效果
烟台市蓬莱区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今年6月份先后举办了两期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议,分别对蓬莱区130多家单位200多人政府采购工作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采购联络员及负责蓬莱区政府采购业务的40多家招标代理公司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为预算单位分别建立微信、QQ业务群,加强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全面提升预算单位及代理机构对验收环节的政策理解把握,以训促学促做,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多方形成合力,从而把履约验收工作落到实处。
规范采购程序,完善内控机制
根据《关于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工作意见》(蓬财建采〔2021〕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精神,指导预算单位按照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主线,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成立验收小组,明确验收机制,履行验收义务。多数单位按要求建立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监督,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加强履约管理,确保采购合同质量
为规范蓬莱区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验收行为,今年出台下发《关于开展烟台市蓬莱区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信用评价专项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在9月份采取“双随机”抽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对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等四单位2020年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情况进行抽检。检查小组对各单位所供产品数量、规格、服务等内容进行核实,四个项目均在规定时间签订以及公告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文件承诺相一致,供应商能够按时提供货物,所提供的货物符合采购文件约定质量要求,通过检查达到以点带面,以此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确保“物有所值”采购结果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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