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林晓冬
责任编辑:李波
大众网记者 曲文 通讯员 于惠杰 烟台报道
案件虽小,民生事大。一件件看似不起眼的“小案”,都饱含着群众对公正司法效率的美好期待与向往,关系着“大政治”。龙口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以民意为导向,秉承“小事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以“办小案就是办百姓人生”的情怀,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刚到上班时间,龙口法院刘琳琳速裁团队的电话铃声就响了起来,“您好,我是上周刚刚调解结案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为了感谢法院的工作,我专门制作了一面锦旗,今天想给您送过去,请问您方便吗?”
当事人送锦旗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最好的肯定。近日,当事人韩先生手持一面“执法如山扶正义 办案廉明为人民”的锦旗来到龙口法院210调解室,送给立案庭刘琳琳团队王春华调解员,表达自己对法官及调解员的由衷感谢和对法院工作的高度认可。这是龙口法院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书写司法为民新答卷的最佳诠释。
本案为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韩某经营一家商店,被告李某多次于原告韩某处购买香烟,在支付部分货款后将原告韩某拉黑,打电话也无人接听,原告韩某多次索要未果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某偿还所欠600元货款。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王春华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为尽快解决双方纠纷,她通过电话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分别向双方了解案件情况和调解意愿。在沟通过程中被告李某承认拖欠货款的事实,但是情绪激动,声称自身经济困难,拿不出600块钱,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在对案件进行仔细分析后,王春华决定以个人信誉角度为切入点,对被告李某进行劝说,耐心给李某做思想工作,告知他做人要讲诚信,说好的将货款付清却不履行约定是赖账行为,不归还货款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经过反复沟通交流,终于,李某同意当面调解。调解当天,王春华让双方充分陈述意见、表明态度,把事实说清楚,把利害关系讲明白,劝说李某不能意气用事,激化矛盾。通过一上午的调解,李某认识到自己确有错误,承诺将付清剩余货款。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李某当场就将欠付韩某的货款给付,纠纷得以顺利化解。韩某看着微信转账的600元,一边签字一边说道:“终于把钱拿到手了,真的太感谢龙口法院了!”
当事人朋友圈
“感谢龙口法院刘琳琳速裁团队210室全体法官,感谢龙口好人之星、人民调解员王春华女士!大美龙口,好人之城,因为有您而精彩!”韩某在朋友圈这么写道。
案件虽有大小之分、繁简之别,但群众利益无小事,更不能以轻重衡量。公平正义不能因为案小而降低标准,用心用情审理好每个“小案”、办理好每件“小事”,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执行好涉民生案件,以个案汇聚起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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