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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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史宇 通讯员 吴慧敏 烟台报道
“本院在办理伤害案的过程中发现,你作为被告人的亲生父亲,对李某负有法定监护责任……”这是日前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对“失职家长”李某发出的一份家庭督促监护令。该监护令书面送达后,对该家长给予三个月的改正期限。据介绍,2023年度该院共对“失职家长”发出26份家庭督促监护令。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道防线,以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提醒失职家长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关心、教育和引导,从而修复家庭亲子关系,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
近年来,福山区检察院联合福山区红十字会联手打造了“检·爱”法治研学专线,未检干警先后走进辖区内的太华路社区居委会、富祥社区居委会等十余个社区开展体验式、互动式假期普法教育;与“女童保护”福山团队合作,联合区教体局、区妇联等辖区七大部门启动“辖区女童保护一校一讲师”工程,在辖区小学、幼儿园每校培养一名专业的女童保护讲师;联合教育、司法、妇联、社会工作组织等多部门力量,实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共建共治共享,出台了长效协作机制;建成并优化制售虚假出生证明数字监督模型,该模型在全市检察系统数字模型竞赛中获得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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