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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刘韬,福山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海艳为门楼司法所揭牌
大众网记者 王瑜 通讯员 芮君君 烟台报道
近日,烟台市正式命名首批“枫桥式”五星级司法所,福山区司法局门楼司法所、东厅司法所、清洋司法所成功入选。
近年来,福山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要求,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司法所在矛盾纠纷调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创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为法治福山建设贡献力量。先后受到国家和省市区级表彰30余次,两个司法所分别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3年10月,清洋司法所所长姜浩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023年11月,门楼司法所、东厅司法所、清洋司法所成为首批被授予烟台市“枫桥式”五星级司法所。
下一步,福山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做精做优基层司法所建设,发挥基层司法所法治建设主力军作用,充分利用网格资源,打造具有福山特色的“智慧司法+网格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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