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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交警多措并举 扎实整治校车安全隐患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3-10-25 09:13:00

  大众网烟台10月25日讯(通讯员 陈爱福 赵大强 记者 林有权)为切实做好辖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杜绝因校车存在安全隐患引起的发生在学生身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自10月14日开始,福山交警大队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了“校车”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孩子上下学乘车安全。

    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15日,由福山交警大队隋剑副大队长负责,带领车管所民警深入到有校车的学校进行严格检查,对照校车台帐逐辆检查,认真对照接送学生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员、运行时间、路线等基本情况,对没有校车的学校进行摸底排查,确保每辆校车达到校车标准,对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校车标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标准的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了清理,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安排交通科民警对校车驾驶人资格和交通违法记分情况进行检查核对,坚决杜绝不符合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驾驶校车。严格责任落实。按照方案部署合理确定摸排范围和重点,把接送幼儿园学生车辆、长年接送学生校车、乡镇农村接送学生车辆作为摸底排查的重点,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另一方面,大队与校方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进一步强调校车管理主体责任,要求学校要加强校车及驾驶人管理,克服功利思想,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校车管理严格,出行遵规,责任到人。

    截至到10月16日,共对城区、乡镇的28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进行了摸底排查,排查有登记的校车8辆,无登记的接送学生车辆6辆,辞退不符合校车驾驶人资格1名,校车安全设备不齐全2辆,校车标识需要更新的1辆。

    切实加强路面管控力度

  交警大队积极联系分局特巡大队,配合城区中队民警,在路面巡逻过程中,凡发现接送学生的车辆,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对不符合接送学生的车辆、超员车辆、“黑校车”、不规定车道行驶校车,在协调转送的同时,加大相处力度,该扣车的扣车,该依法取缔的取缔,该处罚的处罚,决不姑息迁就。交警大队组织中队民警,在学校门前、学生上学放学必经之路设点设卡严格检查,对校园周边道路加强了巡逻管控,对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了整治力度。组织二、四、五交警中队民警,对辖区204国道、210省道、802省道加强了巡逻,对发现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的现象,坚决依法取缔。自10月14日以来,共出动警力60余人次,查处校车超速3起、超员2起,校车标识不合格3辆、面包车接送学生的现象11起。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为加强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管理和教育,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对学生负责的责任意识,严防接送学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大队加大了对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10月15日上午,在大队车辆驾驶人学习室组织辖区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进行了学习,通报了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的涉及校车及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交通事故,学习了交通安全行车常识,观看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签定了安全驾驶责任书,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了校车驾驶人遵守法规、文明驾车的意识。交警大队包校民警会同教育部门、学校领导,深入校园,进入课堂,上交通安全课,通过张贴安全宣传画、发放安全宣传卡片、发送《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各类宣传资料的形式,进一步教育学生及学生家长不坐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对没有校车标识接送学生的“黑车”,主动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不断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截至10月16日,大队共出动宣传警力25人次,集中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18人,签定主体管理及安全驾驶责任书46份,开展课堂安全教育12场次,播放典型案例光盘2盘,发放各类宣传材料4000余份,受教育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及所有人60余人。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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