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23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六:文具“盲盒”盯上小学生

2024-03-11 15:10:0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屈晨晨

  大众网记者 屈晨晨 通讯员 刘晓霞 烟台报道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从即日起,烟台市消费者协会推出2023年系列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市民反映其孩子年满十岁,就读小学,近期发现其孩子在学校门口的小超市内通过抽盲盒的方式购买圆珠笔。由于此类圆珠笔具有一定的动漫色彩,因此售卖的价格也不便宜,相较于普通的2、3元一支的圆珠笔,此类笔售价高达10元一支。学校内的不少学生都购买过此种圆珠笔,市民的孩子也不例外,已经陆陆续续购买了多支圆珠笔,市民对于这种售笔方式表示不认可,希望工作人员到学校门口的小超市进行调查并做退还处理。

  【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小学附近的某超市进行现场调查。经检查,该超市出售的是卡游公司出品的“奥特曼中性笔盲盒”,超市仅在商品下方标注了10元一支的价格标签。工作人员告知超市负责人,盲盒商品与普通商品不同,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2023年6月15日印发的《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盲盒经营者不得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当依法确认已取得相关监护人的同意。盲盒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购买盲盒需取得相关监护人同意。”超市负责人在接受完普法教育之后,称由于之前法律意识淡薄,并未按照要求销售盲盒圆珠笔,在今后会进一步完善经营者义务,在盲盒商品的销售区域张贴显著提醒,对于市民孩子购买的盲盒笔也愿意做退还处理,事情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案例评析】

  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2023年6月15日印发的《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盲盒经营者不得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当依法确认已取得相关监护人的同意。盲盒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购买盲盒需取得相关监护人同意。

初审编辑:蔡云飞

责任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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