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将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全力打造全国区域性电子商务中心

2023-02-03 10:58:3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屈晨晨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屈晨晨 通讯员 莫言 烟台报道

  日前,烟台市发布《烟台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创建工作从2022年10月启动,到2024年12月结束,分启动、创建、验收三个阶段实施。根据《方案》要求,到2024年,烟台网络交易额将突破400亿元,全市网络市场主体数量、网络消费者数量、网络市场交易额、网络市场消费贡献度、快递业务年均增速超过全国增速,并在监管实践中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思路、机制和方法,在全国网络经济领域监管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全市传统实体经济高质高速转型发展,努力将烟台建成全国区域性电子商务中心。

  明确三个创建目标

  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是指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定,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规范、创新能力强,对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特定区域。烟台在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的过程中,将发挥品牌产品丰富、特色产业多样、电商氛围浓厚等优势,坚持“创环境、促发展、强监管、优服务”,全面加强网络市场制度、服务和管理创新,奋力开创更加规范、更具活力、更重创新的网络市场发展新格局。《方案》明确三个创建目标:

  ——网络产业规模升级。区域网络经济发展进一步提速,总体产业发展规模稳步增长,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各项网络经济指标增速均超过全国增速。在直播电商、跨境电商、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新领域形成烟台发展特色。到2024年,烟台网络交易额将突破400亿元,网络交易经营者数量占市场主体比重达到15%以上;新增年度电子商务销售额2亿元以上的网络交易经营者数量达到2家以上;网络市场就业、税收贡献度占比达到5%以上;存续时间2年以上的网络交易经营者占比达到50%以上。

  ——网络市场监管升级。网络市场监管手段科技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电子数据取证、在线云取证等先进执法设备得到普及应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同监管与行业自律更加融合,以信用评价为核心的网络经济领域的信用体系基本形成。监管实践中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思路、机制和方法,在全国网络经济领域监管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

  ——网络市场服务升级。网络市场监管服务机构软硬件水平、专业化程度持续提升,政务服务环境更加优化,网络经济创业环境更加优良,形成更有吸引力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网络市场营商环境。

  创建国家级创新示范区

  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是完善平台经济、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促进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的过程中,烟台市将做优做强网络市场、创新网络市场监管。

  《方案》提出,烟台市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大数据、云计算、5G等现代信息技术运用,着力培育一批头部直播机构、MCN机构,打造直播电商产业集群。引导电商平台以数据赋能生产企业,促进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化生产。深化与电商平台合作,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美团、抖音等知名线上平台合作,推动餐饮、家政等生活服务企业实现线上交易和线下服务相结合,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的消费服务。开展物流分拨、快件自取、电子缴费等服务,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消费功能。壮大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创建贸易数字化示范城市,将数字技术与传统外贸有机融合,促进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蓬勃发展。到2024年,全市外贸新业态市场主体将超过1500家,服务进出口过亿元的线上线下综合营销服务平台10个,新建跨境电商O2O展示交易中心1处。推进智慧监管。推广使用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智慧网监APP,强化数据分析利用,提高以网管网能力。为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提供系统接口和应用模型,实现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分发的网络交易经营者主体身份信息认领处置率达到100%,平台用户数超过在编监管人员数的50%。建立健全网络监测和监督抽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网络市场风险隐患。灵活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提醒告诫、警示通报等柔性手段,加强事前指导,督促网络交易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综合运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强制检查等手段,强化对违法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

  完善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网络执法办案会商、联合执法和跨区域协作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区域交流沟通和协作配合,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网络市场监管格局。充分发挥“红盾京通”“红盾云桥”智能协作平台作用。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实现审批与监管权责统一。深化信用监管,实现信用评价数据来源的广泛性、客观性和真实性。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作用,加强信用信息跨部门归集共享,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修复。探索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充分发挥全市网络经济领域各类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实现自律和他律,营造诚信和谐的网络市场环境。

  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在示范区创建过程中,既关注电商市场主体的发展,也重视消费者利益。《方案》明确,烟台市将筑牢电商产业发展根基,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和服务效能,强化网络市场监管政策支持。推行在线办理、一网通办、掌上办理、减税降费等便民利企举措。加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服务,推动网络市场质量提升。引导平台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利用数字技术赋能中小企业、实体经济,切实提升网络交易经营者数字化竞争力。

  “示范区的创建将助推电商平台和企业加快转型发展,行业竞争转向优质供给的正向比拼。”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市场主体充分“亮照、亮证、守规则”,之前存在的平台主体信息和规则不明等难点问题也会进一步破解,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充分利好。《方案》提出,烟台市将加大网络消费维权力度,依法高效处理网络消费投诉,网络消费投诉按时初查率、办结率均达到98%以上,网络消费调解成功率高于全国调解成功率,消费者满意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利用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ODR),按时办结率、和解成功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引导平台企业加大消费者服务力度,从源头化解消费纠纷。多形式、多媒介开展网络消费教育引导、提示警示,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能力和意识。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和服务效能,强化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研究,创新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实践。提升网络市场执法效能。涉网违法案件线索举报按时核查率以及各级交办、督办的涉网违法案件线索处置及时率、完成率均达到95%以上。运用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提升涉网案件办理的精准性、有效性,确保通过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分发的监测信息核查及时率、完成率均达到90%以上。提升网络市场服务效能。开展“互联网+”公共服务,完善网络市场监管服务的财政和物资保障。加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专业力量建设,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确保每年全市网络交易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培训时间超过50学时。

  夯实信息基础支撑。完善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信息化保障,充分运用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工作。结合烟台实际,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信息化保障工作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开展网络交易定向监测,实时掌握烟台网络市场底数,有效满足日常监管与快速响应需求,提升监管精确度与主动性,为专项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初审编辑:钟建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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