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养犬人!未即时清除犬粪将被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2021-12-21 11:08:3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蔡云飞

新闻发布会现场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利经介绍相关情况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蔡云飞 王艳 烟台报道

  12月21日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利经对养犬人未即时清除犬粪、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的相关处罚政策进行解答。

  赵利经介绍,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统筹安排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文明养犬公益宣传等相关工作,主要对养犬人破坏公共环境卫生,以及在重点管理区的养犬人携犬出户时未即时清除犬粪的行为进行劝导和处罚。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将组织各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重点管理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对养犬人未即时清除犬粪、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进行劝导,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提醒广大养犬人,养犬不要破坏公共环境卫生,重点管理区域携犬出户时一定对犬粪进行即时清除,做到文明养犬,保障城市市容环境干净、整洁。

初审编辑:钟建

责任编辑:张其天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