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将施行 53种烈性犬暂列入禁养名单

2021-12-21 11:08:3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蔡云飞

新闻发布会现场

烟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力介绍相关情况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蔡云飞 王艳 烟台报道

  12月21日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烟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力对禁养的烈性犬和大型犬名录等相关问题作了解答。

  田力介绍,关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种和大型犬标准问题,公安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参考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禁养的品种目录,结合烟台市实际,研究确定了烟台市禁止饲养烈性犬品种和大型犬的肩高、体长标准,充分听取了烟台市犬业协会、部分宠物医院代表等专业人士的意见建议,在烟台市公安局网站征求了广大市民的意见,形成最终名录。

  目前,烟台市禁养的品种暂定为53种烈性犬;大型犬的标准,暂定为犬体高(犬肩峰最高处至地面的垂直距离)超过65厘米或体长(犬肩点至臀端外缘之间的距离)超过100厘米的犬只为大型犬。发布会后,即向社会公布。

初审编辑:钟建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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