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政府规章后评估办法》已通过!对推进政府规章立、改、废工作带来重要意义

2020-12-31 16:50:2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政策解读会现场

烟台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立新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蔡云飞 烟台报道

  12月31日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政策解读会。会上,烟台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立新对《烟台市政府规章后评估办法》做了详细解读。

  加强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对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行政立法制度建设,适时推进政府规章立、改、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近期,烟台市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山东省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烟台市实际,组织起草了《烟台市政府规章后评估办法(草案)》,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了意见。《办法(草案)》经修改完善后,12月12日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刘立新介绍,《烟台市政府规章后评估办法》共20条,主要突出:明确政府规章后评估的责任单位;明确政府规章应当进行立法后评估的五种情形;明确政府规章后评估的工作程序;明确政府规章后评估的工作程序;明确政府规章后评估报告的重要参考价值等五方面内容。

  规章后评估报告是开展规章立法、完善配套制度、促进规章实施、评价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参考资料,是衡量规章修改条件是否成熟的重要依据,也是地方政府立法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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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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