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可申请免息贷款啦 最高额度20万元

2020-07-03 17:04:19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 记者 陈晓 烟台报道

  为切实推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落实,近日,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烟财金〔2020〕25号),释放政策红利,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难题,其中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从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贷款额度 10万元及以下的可以免除反担保。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申领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是指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员,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时已创业并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城镇常住人员视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申领条件:

  1.在申请地内自主或合伙创业(无在其他单位就业),持有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有实际创业项目;

  2.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具有还贷能力。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申请额度: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及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贷款。

  贷款利率:

  利率最高不超过LPR+50BP (目前约为4.35%)。

  贷款期限:

  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

  贴息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还款后可继续提供贷款担保和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贴息年限最长为3年。

  申请流程:

  借款人向创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受理后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借款人推荐至合作银行进行贷款申请。

  材料要求:居民身份证。

  办理渠道:

  申请人可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hj.yantai.gov.cn/art/2020/4/2/art_23237_2683934.html)或至创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申请。

  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芝罘区 6605528

  开发区 6396139

  福山区 6999752

  莱山区 6710826

  牟平区 4316217

  高新区 6922093

  龙口市 8507835

  莱州市 2259905

  莱阳市 3367067

  蓬莱市 5603886

  招远市 8239111

  栖霞市 5216676

  海阳市 3252099

  长岛县 3213566

  市直 6905298 691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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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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