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大众网烟台11月7日讯 (通讯员 邹伟斌 记者 苑菲菲) 为规范和加强烟台市中心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切实解决好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根据新版《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烟政办发〔2018〕18号),市住建局对《烟台市中心区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烟建住房〔2018〕23号)(以下简称《运营管理细则》)进行认真梳理和修改完善,经征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部门意见,于2018年10月1日正式出台实施。截至目前,累计为1700余户保障家庭减免房租约57万元,新的《运营管理细则》更加有利于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后期管理。
具体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实行保障性住房租金核减方式。市中心区保障性住房原实行“租补分离”的租金缴纳方式,即承租人缴纳核定的市场房租,保障部门按承租家庭收入状况分档向其发放租赁补贴。《运营管理细则》中明确对保障性住房的承租家庭实行“租金核减”方式,不再另行发放租赁补贴。租金核减标准依据承租家庭的基本情况和资格复核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一次性办好”原则,减少群众来回跑腿次数,方便承租家庭。
健全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管理机制。《运营管理细则》明确保障房承租家庭如单纯因户籍、收入状况不再符合承租条件而且确无其他住房的,可以重新签订《保障性住房(市场价)租赁合同》,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租赁期不超过1年,不再硬性规定必须限期退出。同时,进一步明确承租人拥有其他住房的,必须限期退出。拒不腾退的,将按合同约定依法向辖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住房,不按期退出期间保障性住房租金按市场租金标准执行。
原廉租住房纳入保障房统筹管理。《运营管理细则》取消了“廉租住房”概念,确定将原廉租住房一并纳入保障性住房统筹管理。下步,将对市中心区廉租住房承租家庭进行“住房保障资格”审核认定,在此基础上,对转化为保障性住房的承租家庭实行“租金减免”制度。为解决原廉租住房向保障性住房转化并轨中遇到的梗阻问题,《运营管理细则》从实际情况和承租人的承受能力出发,进一步明确了以下三种并轨方式:经审核承租人符合原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租金减免标准按照保障性住房基准租金与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执行,即承租人的原有权益保持不变;承租人不符合原廉租住房条件但符合现住房保障条件的,将租金减免标准提高一档,相当于对承租人提高了租金减免的优惠额度,以实现平稳过渡;承租人不符合现住房保障条件,须腾退原廉租住房,若确因无住房且难以退出的,则应当签订《保障性住房(市场价)租赁合同》,按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房租。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根据滨海路大货车运行特点,交警四大队组织警力将凌晨1:00—4:00的时间段,作为滨海路大货车违规通行管控的重点,专门成立机动夜查小组,采取定点检查和全路段警车流动巡查。下一步,交警部门将不定期、不定时组织针对滨海路大货车违规通行的专项整治,最大限度消...[详细]
1月8日上午,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在全区统一开展了“110宣传日”现场集中宣传活动。福山公安分局政委王长君、副局长马红军亲自深入主宣传会场,与民警一起参加宣传咨询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咨询。[详细]
今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2018年烟台市十大教育新闻正式对外公布。2018年,烟台教育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补短板、提质量,优结构、强保障,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向着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加快迈进。[详细]
新年伊始,一个利好消息给长岛带来了发展的新机遇。 1月7日上午,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工委、管委挂牌仪式在长岛举行。此举标志着长岛的保护发展将正式按照综试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推进。 长岛的生态建设布局从去年就开始构建。2018年6月19日,...[详细]
1月8日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烟台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记者从会上获悉,《烟台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是烟台第一部消防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共28条,将于2019年2月1日施行。 [详细]
1月7日上午11时,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工委、管委挂牌仪式在长岛举行。烟台市有关领导,区工委、管委领导,县人大、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法检”两长,县委各部委、县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开发管理处)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仪式。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