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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烟台市交警支队对前三季度市区较为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统计分析,其中不按导向行驶、违法占用公交车道和闯红灯位居前三名,分别为167763起、141805起、127034起,其中晚8点之后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明显增多。交警部门针对集中违法行为的交通路口也进行了统计分析。柳斌
夜闯红灯越来越多,多集中在北马路、南大街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技科数据统计,2015年前三季度我市共抓拍闯红灯违法行为127034起,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来看,晚上8点之后的违法行为明显增多,说明部分司机心存侥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闯红灯违法越来越多。
从违法行为发生地点排行来看,排名前三的路口是北马路-渔业公司7895起、南大街-西南河路口6992起、二马路-烟台一中路口6386起。
排名 | 路口 | 违法次数 |
1 | 北马路与渔业公司交叉口 | 7895起 |
2 | 南大街与西南河路交叉口 | 6992起 |
3 | 二马路烟台一中门前处 | 6386起 |
4 | 北马路与桃花街交叉口 | 4478起 |
5 | 红旗西路与化工路交叉口 | 4466起 |
6 | 青年南路与魁玉路交叉口 | 3404起 |
7 | 机场路与黄务路口交叉口 | 3293起 |
8 | 滨海中路与烟大东门交叉口 | 3197起 |
9 | 芝罘屯路与建设路交叉口 | 3074起 |
10 | 北马路与大海阳路交叉口 | 2799起 |
据分析,渔业公司路口很多司机无视信号灯通行,等看到红灯时刹车已经来不及;南大街-西南河路在市区繁华路段,而且是市区唯一的右转红灯路口,可能有部分市民不清楚在此屡屡违法。一中门前由于是下坡路段,车速较快很多司机心存侥幸闯红灯。同时,在该路口很多市民闯左转红灯时掉头,交警提醒市民,在一中门前掉头行驶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红绿灯后再掉头。
民警介绍,闯红灯全称是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罚款200元,扣6分,即使是如此严厉的惩罚,还是不能制止部分车主的违法。
交警提醒,因闯红灯违法造成的严重交通事故比比皆是,有时候就是一次疏忽大意造成了不可挽救的后果,所以不要以为监控抓拍不到就放松了警惕。
不按导向行驶高居榜首,挤占公交车道者也不少
在各类交通违法中,不按导向行驶违法行为最多。根据统计,2015年前三季度我市共抓拍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行为167763起,高居榜首。
不按照导向行驶违法的路口,排名前三的分别是白石路-青年路交叉口10613起,滨海中路-海越路交叉口9958起,南大街与西南河路交叉口6647起。
排名 | 路口 | 违法次数 |
1 | 白石路与青年路交叉口 | 10613起 |
2 | 滨海中路与海越路交叉口 | 9958起 |
3 | 南大街与西南河路交叉口 | 6647起 |
4 | 北马路与大海阳路交叉口 | 6326起 |
5 | 南大街与大海阳路交叉口 | 5647起 |
6 | 北马路与青年路交叉口 | 5270起 |
7 | 环山路与胜利路交叉口 | 5252起 |
8 | 轸大路与恒源路交叉口 | 5237起 |
9 | 科技大道与海越路交叉口 | 4823起 |
10 | 通世南路与大东夼路交叉口 | 4712起 |
民警表示,此项违法大多是司机守法意识不强或者麻痹大意造成的,不按照道路上施划的导向箭头行车,才会造成违法。
另外市民向交警部门反映比较多的是占用公交专用道的问题。开辟公交车道是近年来交警部门优化公共交通出行的重要举措,然而,设立公交专用道后,很多司机却不以为然。根据统计,全市共有141805起占用公交专用道的违法行为被抓拍。
此项违法排名前三的路口分别是南大街-建设路路口33263起,北马路-西南河路口13905起,大海阳路-新石南路民航大厦12581起。
排名 | 路口 | 违法次数 |
1 | 南大街-建设路专用抓拍 | 西向复合屏33263起 |
2 | 北马路-西南河路 | 桥头岗13905起 |
3 | 大海阳路-新石南路 | 民航大厦岗12581起 |
4 | 南大街-胜利路专用抓拍 | 西口信号灯杆11683起 |
5 | 南大街-海港路专用抓拍 | 东向停车屏9470起 |
6 | 南大街-胜利路专用抓拍 | 东停车屏9442起 |
7 | 南大街-海港路专用抓拍 | 西向停车屏7770起 |
8 | 南大街-建设路专用抓拍 | 西口信号灯杆6390起 |
9 | 机场路-魁玉路 | 5961起 |
10 | 南大街-大海阳路专用抓拍 | 西向停车屏5944起 |
实线变道挺普遍,观海路与红旗西路交叉口较突出
除了以上三种违法行为突出外,另外两项违法行为的数量也较多,分别是逆向行驶27743起、违反禁止标线指示14356起。
民警为记者展示了他们电子警察抓拍的画面,并一一解释违法的原因。所谓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是指违反禁止标线通行,通俗讲就是实线变道、跨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其中,在各个路口中,轧白色实线的违法行为很突出,白色实线的作用是分隔同向车道,通常施划在交叉路口的交通灯前。不少人开车轧线违法被电子眼抓拍到,轧的基本上就是这种标线。
民警为记者展示了观海路和红旗西路路口的一处监控,该路口也是违反禁止标线行为比较突出的路口。记者看到,在两条左转弯车道的情况下,一辆白色轿车在右面那条左转车道行驶想要左转,可是却直接跨线左转,这种行为就是违反禁止标线,要被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这一个路口在一天时间就有69辆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
除了跨线行驶,再就是有的司机临时起意,原本在左转弯道路上却突然改变方向决定直行。这些开车随意压线、临时改变行车方向等不良驾驶习惯都会被电子警察全部记录下来。
抢行超车、拐弯半径小可能形成逆行
而另一项突出的违法行为就是逆向行驶。“大多数司机认为车辆对头开才是逆向行驶,其实不然,有很多抢行等不良驾驶习惯都会造成逆向行驶的违法。”民警告诉记者。
逆向行驶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况。一种是抢行造成的,记者在南大街与大海阳路路口看到,南大街由东向南左转弯一共有两条车道。有的后方车辆嫌前方车辆速度太慢,于是转弯时加快车速从内侧抢行超车,以抢到前方车辆前面通过。结果,后方车辆压到了大海阳路由南向北行驶的车道上,这辆车的行为就是逆向行驶。
第二种情况就是车辆转弯半径过小,车辆没有抢行的行为,但是,因为转弯半径过小车辆压到了对面行车的路线。
最后一种情况就是路口渠化不对称时,车辆为快速通过路口造成的。记者在南迎祥路与环山路交叉口看到,南北方向上路口以南是双向车道,而进入路口以北是单向车道,车辆从南迎祥路由南向北行驶,有的司机为抢行就将车开到了对面车辆左转弯车道上。
“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也较突出,主要原因是司机守法意识不强,争抢道路通行造成的。”民警说。这种违法行为同样被处以200元罚款,扣3分。返回烟台大众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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